关于深圳市坪山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深圳市坪山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坪山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坪山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坪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科学谋划,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积极应对新常态,解决新问题,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财税收入实现大幅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各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2016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坪山区实现全口径税收83.07亿元,较2015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3.28%。按预算级次划分:中央及市级税收分成收入49.15亿元,增长23.31%,占全口径税收比重为59.17%;区级税收分成收入33.92亿元,增长23.24%,占全口径税收比重为40.83%。2016年,坪山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本级收入36.31亿元,增长22.82%。其中:区级税收分成收入实现33.92亿元,增长23.24%;非税收入实现2.39亿元,增长17.2%。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105.56亿元,增长159.74%,主要支出项目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亿元,增长18.45%;公共安全支出4.32亿元,增长45.62%;教育支出9.06亿元,增长52.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亿元,增长11.43%;医疗卫生支出13.15亿元,增长486.44%;节能环保支出3.15亿元,增长3842.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33亿元,增长157.07%;农林水支出2.12亿元,增长120.02%;住房保障支出8.27亿元,下降17.77%。
2016年,我区实现地方本级收入36.31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等上级补助收入22.3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61亿元、调入资金55.29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2.56亿元。实现地方本级支出105.56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省、市支出0.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06.5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结余结转16.05亿元,其中:调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7亿元,结余资金5.7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30.39亿元,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8.05亿元,城市公用附加收入0.28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0.1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3亿元,***公益金收入0.18亿元,结转收入31.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共计19.37亿元,支出重点用于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收支平衡后,调出至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使用31.02亿元,调出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1亿元,结转结余资金29.59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辖区税收突破80亿元大关,收入规模持续增大。
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年财税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全口径税收收入突破80亿元大关,地方本级收入完成36.31亿元。一是密切关注“营改增”税制改革情况,做好“营改增”政策无缝衔接,积极应对,做好税收服务工作。二是把培植新兴税源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密切关注辖区税源变化。三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抓好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2.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2016年我区财政支出规模较上年扩大一倍,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门主动谋划重大项目支出,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建立支出进度通报机制,逐级分解支出任务,按月通报重点单位支出任务完成情况,尤其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支出、与GDP核算相关的八项支出、116项民生实事等重点项目支出,明确考核指标,逐个部门、逐个项目抓落实,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加快支出进度。
3.大力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推进惠民工程。
2016年,我区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等九大民生类支出完成54.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11%。一是教育支出(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支出,下同)9.06亿元,增长52.85%,主要是用于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二是医疗卫生支出13.15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实际增长78.34%,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区内2所公立医院和31家社康服务中心的运作以及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亿元,增长11.43%,主要是发放危困救助金和发放原村民社保补助以及各类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四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33亿元,增长157.07%,继续加大创建宜居坪山投入,开展道路绿化提升工程、街区景观整治。五是大幅增加住房保障投入,全年完成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支出4.12亿元,新增汤坑等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
4.加大对产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坚持把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作为产业扶持政策的用力方向,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资金稳增长、促转型作用。加大对项目研发、出口信保、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的资助,全年实际拨付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社区转型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外贸增长等产业扶持类专项资金1.43亿元。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投资引导基金和创新产业用房投入。投入2亿元设立坪山新区产业引导母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撬动社会资本推动我区创新创业和产业转型升级。注资城投公司用于配置产业用房,为我区产业转型提供空间保障,让更多的好产业、好企业在坪山扎根发展。
5.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新预算法,落实预算改革的各项文件要求。2016年区财政部门多次组织财政干部及各局办财务人员参加新预算法培训,增强了各部门的领导及财务人员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坪山新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坪山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修订了《坪山新区部门预算机动预备费管理办法》,印发了《财政管理文件汇编》。三是完善财政内控管理,规范财政内部管理程序,出台了《坪山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四是规范了上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管理,印发《关于调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模式的通知》,实现了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后按月下达。五是加强了集体经济综合管理,开发建设了集体资产管理平台、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监管平台以及出国(境)证照监管平台等“四个平台”,于2016年4月14日正式上线运行。六是按照清理和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积极盘活往年存量资金,将2013年及以前年度市投区建项目结存资金纳入2016年预算调整中统筹安排。七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的公开工作。
6.认真落实市人大和审计部门的各项建议和决议,确保预算审查监督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落实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切实做好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特别是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等要求,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支出任务。二是积极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建议。针对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1月在《关于深圳市201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中要求市政府及各区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问题,我区研究制定了《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运行、绩效评价、撤销等作出全面规范。三是认真落实审计部门对财政管理提出的意见。及时对审计署驻深特派办在《市政府2016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报告》(审深特函〔2016〕8号)中指出新区2013年及以前年度市投区建项目结存资金未纳入区级存量资金范围予以盘活的问题,制定了盘活方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总的来看,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对照新预算法提出的新要求,我区以往原有的预算管理模式仍有较大改进空间;预算规划前瞻性不够,对预算中期滚动规划谋划不足;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之间相互制衡的机制有待完善,预算刚性约束不足,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交通医疗教育文化住房等民生短板并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更新理念、务实创新,以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等手段积极加以研究和改进,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关于2017年政府预算草案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坪山区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以及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按照区第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东进战略”为重点,以建设国家级高新区为依托,紧紧围绕“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打造特区发展第三极”的目标,全面拉开城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新格局,突出“五个区域”的定位,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加大对交通产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投入,切实做好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财力保障。同时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我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原则是:
1.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统筹能力
我区从2017年开始,编制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预算。加强全口径预算体系下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30%。
2.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创新发展、交通建设、城市管理和治理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适度增加安排产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扶持类专项资金,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助力坪山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才安居工程建设。以“建设五个区域”为目标,以建设国家级高新区为重点,加大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拉开城区发展大格局,推动城区大建设、大发展。
3.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
积极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努力将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把广大市民的关切领域作为改善民生重要着力点,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倡导勤俭办事,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4.深化财政改革,探索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改进完善预算管理方式
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完善全口径部门预算。推进我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机制长效化,全面盘活并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切实压减财政代编预算及二次分配的资金规模,提高资金执行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强化区预算支出监管责任,狠抓资金支出进度层层落实。深化落实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预算主体责任。
(二)2017年预算突出保障重点
2017年财政预算以落实“东进战略”为总揽,紧紧围绕区第一次党代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民生需求,重点保障以下六个方面:
1.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促进科技创新
鼓励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归国留学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在我区进行科技创业;建设科技创新载体,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应用研发合作,不断提高研发水平及创新能力。依托人才促进创新发展,着力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人才安居房建设和收购平台,降低人才居住成本。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创新人才吸引和激励机制,发放新引进大学生补贴,设立聚龙人才专项资金。
2.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集聚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突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设高新产业空间载体,构建和完善高新产业服务平台。推进旧工业区改造及园区建设,打造国家高新区,加快形成“西有南山、东有坪山”的创新发展格局。
3.全面加大交通投入,打造“西联东进”的区域交通门户
强化坪山站核心枢纽的地位,新开通一批快捷化列车,安排快捷线营运补助及票价补贴,提升东西辐射的承载能力。成立东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推进云轨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完善内部交通网络建设,在轨道交通和南坪三期、坪盐通道等“两横四纵”高快速路网由市级投资建设的基础上,完善辖区微循环,提升区域交通品质。
4.积极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品质
提升城市景观,推动城市面貌发生显著性变化。开展坪山大道景观提升项目,打造城市中轴线。完成6个街道样板路、特色街、示范村建设。开展公园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社区五化工程、公共绿地景观提升工程。开展治水提质工程,大力推进坪山河、龙岗河两大流域10条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5.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打造民生幸福城区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推进学校建设,提高生均保障标准,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提供优质医疗资源,继续加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加大医疗设备购置力度,打造深圳东部特色医疗中心。促进文化体育建设,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我区文体设施服务能级和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治理和社会建设,继续实施民生微实事。
6.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治理,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消防站建设及装备配置。加强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妥善处置余泥渣土。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查处力度,防范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难以预料的安全隐患。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情况。
展望2017年,预计我区经济形势稳健上升,财政收入增长将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结合市区财政体制调整的情况与对产业发展态势的估计,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116.15亿元,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地方本级收入计划安排39.95亿元,比2016年预计执行数(下同)增长10%。其中:税收分成收入计划安排38.36亿元,增长13.09%;非税收入计划安排1.59亿元,下降33.74%。二是上级补助收入计划安排14亿元。三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计划安排 0.93亿元。四是调入资金计划安排61.27亿元。其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27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8万元。
2.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116.15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长(下同)45.31%,其中:地方本级支出115.05亿元,增长47.17%;转移性支出1.1亿元,减少37.5%,均为上解上级支出,主要用于体制上解、援藏援疆支出等。
2017年,坪山区地方本级支出安排115.05亿元中,安排对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城乡社区综合环境治理等九类民生领域的支出62.92亿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长35.83%。八项与GDP增长相关的支出安排62.07亿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37.35%。主要重点领域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1亿元,增长21.72%;公共安全支出7.2亿元,增长59.54%;教育支出11.57亿元,增长12.93%;科学技术支出0.9亿元,增长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亿元,增长337.15%;医疗卫生支出9.08亿元,增长24.57%;节能环保支出5.16亿元,增长74.7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78亿元,增长8.66%;住房保障支出11.73亿元,增长27.42%。
3.“三公”经费安排的情况
在编制2017年坪山区预算时,各预算单位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因成立行政区,机构分设,2017年,我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含办事处)3,016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283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4万元,主要是我区成立行政区后,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因公出国计划增多。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7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2,496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25万元,减少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1万元,减少55万元,主要是压缩了运行维护费标准。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48.96亿元,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81.43亿元,主要是2016年国土收入大幅增长,预计完成98.05亿元,抬高了基数。2017年当年基金收入20.4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8.48亿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48.96亿元。
2.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相应安排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96亿元,本年支出安排31.11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和公用事业。收支相抵,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计2017年底调入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9亿元,年终结余4.96亿元。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坪山区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全口径预算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27万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保安服务公司2家国有企业按照2016年底公司合并报表中预计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35万元的20%上缴,合计 27万元。
2.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17年坪山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项目支出19万元,主要是用于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汇编、国有企业年度审计、保安公司清产核资等项目。安排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万元。收支相抵无结转结余。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关于政府性债务的说明。
2016年1月1日,坪山区政府性债务余额50.91万元,均为坪山和坑梓办事处应付历史工程尾款,两办事处已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进行债务偿还,2016年11月已经全部偿还完毕,年底债务余额为0。2017年坪山区年初预算中无举债计划。
2.关于上级转移支付的说明。
编制2017年预算时,市财政委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约6.1亿元,主要包括税收返还收入、体制结算定额补助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教育费附加、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已告知主管单位并编入2017年部门预算。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说明。
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所有预算单位需选择三个项目向财政部门申报绩效目标,并在其中选择一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报人大审议。各单位需于2018年3月前对报人大审议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并在部门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自评结果。同时,财政部门将在2017年项目执行完毕后,在已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中,选择部分区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2017年财政工作思路
2017年是坪山成立行政区第一年,区财政部门将以“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打造特区发展第三极”的发展定位为指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为促进全区经济有质量稳定增长和各项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密切关注财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适应财税改革新要求
继续严格落实新《预算法》,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密切跟进“强区放权”政策实施后市区两级财权和事权匹配情况,积极维护我区合理利益,合理调整财政收入增长预期。主动***税制改革动向,关注中央与地方收入和事权调整划分情况。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二)推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
完善财税激励引导机制,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重点加大科技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等自主创新关键领域支持力度。全方位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助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人才高地,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的保障力度,推动形成符合人才成长和发展规律、具有坪山特色的良好制度环境,提升人才吸引力。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坪山经济增长
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普遍性降费等积极财政政策,激发企业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充分利用“东进战略”的政策优势,落实关于“推动城区待开发、大建设”工作部署,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助力坪山经济增长。
(四)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重点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水环境治理、基层治理等领域资金需求。重点促进教育发展提质增速,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加资源供给,做好“三名工程”资金保障。
(五)深化推进预算公开,推行预算绩效管理
在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和扩大预决算公开的内容。逐步公开政策制定、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依据;逐步公开重大民生项目、基建项目的执行情况,强化各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普及“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理财理念,形成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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