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博士后科研站可获40万资金
《禅城区关于加强人才载体及引才揽智平台建设暂行办法》通过审核
昨日(23日),记者从禅城区人社局获悉,《禅城区关于加强人才载体服务平台及引才揽智平台建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通过审核,和征求意见时相比,《暂行办法》在博士后、博士、硕士等人才的相应补贴上提高了标准和服务水平,如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给予的启动经费升至40万元。
每进站1名博士后给予10万科研经费
根据《暂行办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新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一次性给予40万元建站启动经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的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分站(基地)启动经费;分站(基地)经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后,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启动经费。
建站后每进站1名博士后,将给予该站(基地)1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禅城区属企业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在站期间,还可获得3500元每人每月工资外津贴,假如配偶不随调,每人每月给予配偶不随调津贴800元。
为了吸引这些高层次人才留禅工作,《暂行办法》还设置了安家费,对出站后愿意留在禅城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且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博士后,发放三年安家费,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10万元,第三年12万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禅城还推动骨干企业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选择有条件、一定规模的单位建设20个以上“企业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对新建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并签订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的单位,给予20万元建站补助;对建立企业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建设扶持资金,并在生活、交通、房租等方面有相应补助。
构建3个以上国际引才揽智合作平台
在引才揽智平台建设上,《暂行办法》指出,禅城将在欧美、日韩等国家,构建3个以上的国际引才揽智合作平台;在湖南长沙、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等国内人才集聚城市,构建4个以上的引才揽智合作平台。
海外华人专家学者和留学生管理组织机构(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知名高等院校、重点行业(技术)组织管理机构和社会科研院所等单位和禅城建立三年以上人才科研战略合作关系的,完成第一年考核指标任务的即可一次性给予人才科研合作启动经费10万元。
成功协助禅城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并和禅企签订一年及以上合同且在禅城工作满一年(购买社保)的合作交流机构,按照引进每名海外博士3万元、国内博士2万元、世界500强高级管理技术人才4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万元的标准给予计奖。
《暂行办法》指出,禅城还将在行业协会、经济园区中建立5个以上“人才服务联合工作站”,对建立人才服务联合工作站的行业协会(商会)、经济(产业)园区,区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建站扶持资金,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扶持行业协会发展。(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