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创建平安广东工作
会议现场
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坚明讲话
11月14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平安广东”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坚明主持了会议,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以及局机关各部门、市法律援助处、市公职律师所、珠江公证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科室简要汇报了2012年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对前一阶段开展基层司法行政“三进”项目化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回顾,结合各自的任务提出了下一阶段的推进措施。副调研员张庆林结合市平安办下发的《佛山市平安创建工作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就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刘坚明局长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自觉服务全市“三打两建”、“创文”等中心工作大局,在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市、深化人民调解、强化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等方面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工作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基本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当前的形势,认真总结好今年工作成功做法和经验教训,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思考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和细化“红绿牌”检查考评警示工作制度,为实现明年工作良好开局奠定扎实的基础。
刘坚明局长着重指出,省委、市委近期对“创建平安广东”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出台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8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把握“平安广东”的内涵、特征赋予司法行政职能的新任务和新目标,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积极投入到平安创建工作当中去。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单位的职责。司法行政部门作牵头单位的任务有3项,分别为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法治社会环境建设、法律服务。各有关科室要尽快将有关工作任务进行归纳和细化,与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制订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当好项目的领头羊;二是主动配合其他牵头单位。根据分工,司法行政部门在22个项目当中作为参与单位,这些项目涉及到人民调解、法律宣传、两新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这些落实到具体科室的工作任务,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开展基层司法行政“三进”项目化工作,制订好计划方案,做好分内的工作任务,不但不能给整个项目拖后腿,还要借机实现自身工作的突破和飞跃;三是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平安广东”是明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工作的重头戏,要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创建“平安广东”为载体,围绕市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的顽强劲头,不断把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推向前进,为佛山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