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立法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省立法调研组到市医调视察
省立法调研组详细询问市医调委工作情况
市医调委向省立法调研组汇报工作
5月11日,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卫生厅、广东保监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题调研组来我市开展《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立法调研,了解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市司法局向省专题调研组书面汇报了我市在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阶段重点工作。在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结合各自职能,就《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修改稿)》中有关医疗纠纷的定义、医调委不予受理情形、委托鉴定、调解与诉讼衔接、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据了解,制定出台《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工作之一。
座谈会后,省专题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市医调委办公场所,观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汇报片。省专题调研组对我市率先探索运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医调委是我省首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以来,共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咨询151人次,受理医疗纠纷31件,已调解成功11件,暂时中止调解4件,调解终结3件,目前正在调解13件。已调解成功的案件全部获得法院司法确认,涉及赔偿金额156.8万元,实际赔付金额28。5万元,协议履行率达100%,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接受当事人赠送的感谢锦旗三面,达到人民调解满意、医疗机构满意的社会效果。(局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