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妇女群众积极响应姐妹情深10元捐行动倡议
今年5月,省妇联向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女性社团、广大妇女发出了《“姐妹情深10元捐”行动倡议书》,并设立了专用账户接受全省妇女组织、妇女群众捐款。我市得到了省妇联的理解与支持,我市妇女群众募捐的善款可直接交到当地扶贫济困日活动指定账号,由市妇联统计数据上报省妇联,大大方便了我市广大妇女群众。这种方式将我市关于“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决策安排和省妇联“姐妹情深10元捐”行动倡议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我会组织工作优势,加深了妇女群众对扶贫济困日活动的认同感,有利于发动更多的妇女群众参与到活动当中。
5月26日,市妇联向各区妇联、市妇联团体会员下发了《关于积极响应2011年“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向全市妇女群众发出了“姐妹情深10元捐”行动倡议,同时要求各单位利用组织优势,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届热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号召妇女群众每人捐出10元钱,切实关爱贫困妇女儿童。我会还通过市直妇工委向市直各单位妇委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市直单位女干部积极参加2011年“姐妹情深10元捐”活动的通知》,号召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广泛发动机关女干部参与“姐妹情深10元捐”行动。去年年底,我市实现了村、社区“妇女之家”全覆盖。通过“妇女之家”,我市“姐妹情深10元捐”行动倡议更深入到村、社区,深入到家庭,深入到广大妇女当中。
由于我会号召广大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直接将善款交到当地指定账户,我会要求各单位把所发动的妇女群众的捐款单列统计;争取到市慈善会、市红十会支持,对我市妇女群众捐款单独开具凭证;在向我市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了解统计工作安排后,要求各组织于7月11日、7月18日向市妇联报送发动捐赠累计数额,并提供捐款票据复印件。除了做好捐款统计外,我会还注重对典型事例的收集,要求各级妇联、各单位在活动期间密切跟进相关情况,及时向我会汇报。
6月21日上午,市妇联举行了募捐活动,带头响应“姐妹情深10元捐”行动倡议。行动也得到了全市妇女群众的大力支持,部分女企业家还发动企业女性员工响应倡议。截至目前,我市妇女群众为响应“姐妹情深10元捐”行动共捐善款103077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