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启动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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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为全面落实《深圳市民政局关于为户籍8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户籍80周岁以上老人的权益保障,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统筹的 2017年大鹏新区为户籍8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于5月10日正式启动。
老年人是弱势群体,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要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特别交通事故、意外跌伤事故是威胁老年人生命及身体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今年是大鹏新区第一次为辖区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预计保险生效期为2017年6月8日0时至2018年6月7日24时),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区户籍老人意外有保、出险有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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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36: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