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佛山市十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妇联、文明办,市直妇工委 :
为宣扬家庭美德,深化我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幸福佛山建设,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举办2011年佛山市“十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5月——7月
二、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
三、评选范围
佛山市户籍人口家庭、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曾当选过市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的不再参评。
四、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思想文明
爱党爱国爱人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助人为乐,扶贫济困。
2.诚信知礼,家风文明
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尊老爱幼,宽容谦让,无家庭暴力、无黄赌毒邪行为;建立文明、健康、科学、和谐的生活方式,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健康生活的家庭观念。
3.团结友善,邻里文明
邻里以诚相待,守望相助、热诚包容,文明礼貌,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生活文明
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科学教子,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氛围。注重家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勤俭持家,争当廉洁家庭、绿色家庭、节约型家庭。
5.自强敬业,从业文明
家庭成员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提高生产、工作质量,树立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理念。
五、评选办法
1.评选采取自荐、联名推荐、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区妇联、市直单位妇工委申报;
2.各区妇联、市直单位妇工委通过对自荐、联名推荐、单位推荐名单组织初选,各向组委会推荐5户家庭;
3.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从各区妇联、市直单位妇工委推荐的家庭中,评选出20户候选家庭;
4.20户候选家庭接受评审委员会入户考察、市民投票,参考投票情况,综合评委评议,确定10户家庭为佛山市“十大文明家庭”。
六、评选步骤:
1.成立组委会,确定评选条件、评选办法(2011年4月)
2.开展活动宣传(2011年5—6月)
(1)公布活动方案,发出创建文明家庭倡议;
(2)利用佛山市妇联网站、微薄开展家庭美德缄言征集活动,在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开展家庭美德大讨论活动,与市民共同营造文明家庭氛围;
(3)各区妇联、市直妇委会对报名家庭进行初选,并向组委会提出推荐名单;
(4)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市民评委。
3.评选阶段(2011年6—7月)
(1)组委会组织评委对推荐家庭进行评议,确定候选家庭,并对候选家庭进行入户考察;
(2)发动市民投票:
①在《佛山日报》以专版形式刊登候选家庭事迹,佛山妇联网同步刊登相关内容,市民可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参与评选;
②发送手机短信,邀请市民投票;
(3)参考投票情况,专家组评议确定“十大文明家庭”名单;
(4)与佛山电视台合作举办2011年佛山市“十大文明家庭”命名仪式暨佛山市第三届家庭文化节闭幕式;
(5)在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相关栏目,邀请市妇联领导、评委会专家代表、当选家庭代表、市民代表围绕家庭美德的主题进行讨论。
七、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培英
副组长:商学兵、源文芬、张红兵
成 员:周捷、梁宝娟、廖敏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推荐家庭、候选家庭进行考核评议。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 吴培英
副主任:商学兵、源文芬、张红兵
成 员:廖之春(佛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甘绮霞(佛山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胜华(佛山市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党委书记)
陈颖欣(佛山日报时政新闻中心副主任)
邱 静(佛山电台真爱频道《今夜情为证》节目主
持人)
陈中器(佛山市美德之星、市民代表)
孔妙霞(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代表)
何永盛(佛山市十大文明家庭代表)
孙芬玲(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社区党总支书记、居
委会主任,2010年度市三八红旗手代表)
聘请市民评委两名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联组织宣教部。
八、工作分工及要求:
1.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对外宣传。各区委宣传部、各区妇联、文明办、市直妇工委发挥系统的资源优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活动。
2.各区妇联、市直妇工委负责接受家庭报名,并对报名的家庭进行初选后,于5月20日前各向组委会推荐5户家庭(各附家庭照一张)。
3.各主办单位负责发动市民参与家庭美德缄言征集、家庭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
4.各主办单位根据活动进展的具体安排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加强合作。
***:1.佛山市“十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推荐表
2.佛山市家庭美德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须知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 佛山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