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环保局经贸局关于佛山市20042006年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佛府办[2004]182号 |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经贸局《佛山市2004~2006年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佛山市2004~2006年二氧化硫
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一、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在“一控双达标”和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推动下,我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环境污染的势头并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持续增加,环境空气质量逐渐下降,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尘污染)的污染尤为突出。2003年我市是全省二氧化硫年平均值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的两个地级市之一,可吸入颗粒物亦呈大幅上升趋势,特别是在静风和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超标情况更加严重。“十五”期间,全市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逐年上升,2003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9万吨,远远超出省下达的8万吨的总量控制目标。根据环境统计,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电力行业,占全市的55%,其次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27%),第三是纺织业和造纸业(占11%),这几大行业的排放量占全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总排放量的93%。
(二)存在问题
1、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合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陶瓷、水泥、纺织印染等行业已成为佛山的基础工业和支柱产业,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也带来了资源能源的高消耗、污染物的高排放等环境问题。我市的能源消耗基本以煤和重油为主,清洁能源的使用率较低,以致单位GDP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强度较高。以《2003年广东省环境统计资料汇编》为依据,通过对全省及部分城市的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进行比较,可以看到,我市的GDP占全省的10.27%,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的14.13%,对于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而言,全省为7.84公斤,我市为10.79公斤,广州为6.16公斤,深圳为1.59公斤,可见我市的二氧化硫排放水平明显偏高,形势极为严峻,如按现状发展下去,大气环境质量将进一步恶化。
2、重点大气治理工程进度缓慢,环保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根据2003年环境统计数据,全市23家电厂均未建设脱硫设施;陶瓷和水泥企业的884座炉窑和20台锅炉,只有12台建设了脱硫设施;纺织行业约有308台锅炉,脱硫设施只有73台;造纸行业锅炉33台,脱硫设施只有4台。主要是由于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高,但缺少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如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电力行业未上脱硫设施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脱硫设施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高,电厂不主动上脱硫设施;二是缺少相应的优惠政策,电厂上脱硫设施后增加发电成本,但上网电价却难以提高;三是我市以燃煤、燃油小火电厂为主,难以承受脱硫设施的费用。
3、小火电机组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按照国家或省的规定关停。小火电机组能耗大,发电效率低,大气污染特别是二氧化硫污染严重,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最迟须于2005年分批关停单机5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燃油小火电机组(不包括热电联产、综合利用机组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但是当前我市小于5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占全市60%,且目前我市用电缺口大,因此,按期关停这些小火电机组尚存在一定困难。
4、各区中心区饮食服务业的燃油改燃气工作进度缓慢。1999年以来,各区均曾发文要求饮食服务业全面实施“油改气”工作,不得烧柴油或重油。但是,文件出台五年来,这项工作的进展非常缓慢,高明、三水等区中心城区饮食服务业燃油现象普遍存在。由于饮食服务业通常离居民楼较近,燃油产生的烟气及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市民投诉不断。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订;
《***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44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国家环保总局会计委、经贸委、财政部,2001年12月;
《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159号;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会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联合令第31号;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令第17号;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会经贸委、科技部,环发[2002]26号;
《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153号;
《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控[1997]0349号;
《关于调整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2]132号;
《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3]30号;
《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省政府,粤府函[2003]1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省政府,粤府[2002]71号;
《广东省“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省环保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省政府,粤府办[2001]46号;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粤府函[2001]286号;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0]7号;
《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污染的通知》,佛山经贸局,佛经贸[2003]219号;
《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佛府办[2003]205号;
《转发
三、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一)总目标: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06年将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任务,2004~2006年三年的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且均低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到2006年全市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去除量达3.8万吨。
(二)年度目标
1、2004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去除量比2003年略有增加,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2005年,全市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年去除量达2万吨,其中,禅城区削减0.40万吨,南海区削减0.85万吨,顺德区削减0.55万吨,高明区削减0.10万吨,三水区削减0.10万吨;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2006年,全市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年去除量达3.8万吨,其中,禅城区削减0.70万吨,南海区削减1.80万吨,顺德区削减0.85万吨,高明区削减0.15万吨,三水区削减0.30万吨;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四、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削减工作要求
针对电力、纺织、陶瓷等大气污染控制重点行业,分别提出具体的二氧化硫削减工作要求,对于须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在脱硫设施未投入使用前,必须使用低硫燃料和脱(固)硫剂。
(一)电力行业
1、对于佛山四大电源企业,即佛山沙口电厂、南海发电A厂、顺德德胜电厂、三水恒益电厂,其二氧化硫削减率要高于85%,要求燃气或建设脱硫设施;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2、对于取得热电联供有效批复文件的南海江南发电厂、顺德糖厂、顺德金丰热能公司、顺德珠江包装公司、顺德金纺集团、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锅炉(包括本报告公布后取得有效批文的企业锅炉),要求建设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削减率要高于75%;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3、对按国家政策要求将关停的小发电机组通过控制燃料含硫量,并采用经环保、科技、质监等部门认定的脱硫效果达到30%以上的脱(固)硫剂等措施削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二)纺织行业
1、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纺织企业集中在一定区域内生产,采取集中供汽的方式,企业内部不设锅炉。
2、对不具备集中供汽条件的企业,大于10吨/时(含10吨/时)的燃煤燃油锅炉必须配套脱硫设施,要求脱硫效果达到60%;2~10吨/时的燃煤燃油锅炉可考虑改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加固硫剂)等方式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005年底前,逐步淘汰2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3、有条件的区域可选择燃用天然气。
(三)陶瓷行业
必须完成喷雾塔白烟治理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区域可选择使用天然气。严格限制使用水煤气,新建项目禁止燃水煤气,原有燃水煤气项目限期完成能源改造工作。
(四)饮食服务业
各区中心城区(镇)全面改燃清洁能源(天然气、液化气或电),不得燃油,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其他行业
除电力、纺织、陶瓷行业以外的其他工业企业,大于10吨/时(含10吨/时)的燃煤燃油锅炉必须配套脱硫设施,要求脱硫效果达到60%,其他燃煤燃油锅炉二氧化硫削减率要达到40%。
五、年度任务及分工
(一)2004年
1、在7月份筹备召开佛山市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现场会,总结部分企业的治理经验,以进一步推动全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主办:市环保局,协办:各区政府)。
2、针对我市大气污染的行业性特点,于8月份筹备召开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交流会,邀请重点企业和国内外掌握先进治理技术的科研单位、工程公司参加,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主办:市科技局,协办:市经贸局、环保局)。
3、在8月份出台全市性的燃料使用政策,制定燃料进入我市的准入标准,对企业使用的燃料提出控制要求,提出限制使用水煤气的管理办法(主办:市经贸局、环保局,协办:各区政府)。
4、在9月份筹备召开佛山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技术现场会(主办:市经贸局,协办:市环保局)。
5、市环保局确定佛山市大气污染控制重点企业(详见***2,下简称“重点企业”),各区根据市下达的总量削减目标、各企业的污染排放和治理设施建设等情况,于10月份向重点企业下达总量削减任务(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6、重点企业编写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于12月上报各区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对于须建设脱硫工程的企业,同时上报安装使用脱硫设施的初步计划,可考虑申请环保专项资金(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7、各区在市确定44家重点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本区的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全部电厂,陶瓷、纺织两大行业中占同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0%的企业,各区二氧化硫排放前十名企业,可与市的重点企业重复),并于12月份上报市环保局(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8、完成沙口发电厂附近几家纺织企业热电联供工程的建设(主办:禅城区政府,协办:市电建集团)。
(二)2005年
1、推进重点电源的能源改造和治理工程建设。上半年完成南海发电A厂一台燃用水煤浆锅炉加脱硫设施的技改工程和三水恒益电厂的脱硫工程、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主办:市经贸局,协办:南海、三水区政府)。
2、完成南海江南发电厂、顺德糖厂、顺德金丰热能公司、顺德珠江包装公司、顺德金纺集团、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等热电联供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建设(主办:禅城、南海、顺德区政府,协办:市经贸局)。
3、暂时保留的小发电机组必须按照市出台的有关规定使用低硫燃料和脱(固)硫剂,并在销售和使用渠道上加强监管(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经贸局、环保局)。
4、对于除电力行业外的其他须建设脱硫工程的重点企业,于第一季度向各区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脱硫设施的详细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在年底完成脱硫工程的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5、对于选择燃天然气的工业企业,做好天然气接入的前期准备工作(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燃气公司)。
6、重点企业中的陶瓷企业、禅城区城西片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海西樵完成喷雾塔白烟治理工程的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经贸局)。
7、完成纳入《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经贸局)。
8、在各区中心城区饮食服务业全面推进油改气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三)2006年
1、完成佛山沙口电厂、顺德德胜电厂的油改气或脱硫工程建设、南海发电A厂两台燃用水煤浆锅炉加脱硫设施的技改工程、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主办:市经贸局,协办:禅城、南海、顺德区政府)。
2、所有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供发电机组于上半年完成烟气脱硫工程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经贸局、环保局)。
3、各区确定的大气污染重点企业中,须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于上半年完成工程建设,特别是陶瓷企业必须完成喷雾塔白烟治理工程的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4、各区政府要做好天然气进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督促有条件燃气的重点企业做好准备(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经贸局)。
5、各区中心城区(镇)的饮食服务业必须全面完成油改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6、全市禁用水煤气,对于使用水煤气的企业,必须于年底前改用低硫燃料,有条件的改用天然气(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经贸局、环保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各项计划任务的顺利实施。为加强对我市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拟成立以杨晓光副市长任组长、有各区政府以及市计划、经贸、环保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二氧化硫污染控制领导小组,各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将本实施方案与环保责任考核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职能,狠抓落实,督促企业履行治理职责,尽快组织开展治理工作,要按季检查落实,保证方案的落实及本计划目标的实现。
(二)要尽快开展佛山市大气污染控制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于2004年底完成,以全面指导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要与本实施方案结合起来,并且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分析污染物来源的基础上,推荐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污染治理方案,并制定合理的、适合我市特点的清洁能源利用模式,使清洁能源的利用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污染。
(三)大胆探索,在政策上、制度上鼓励企业安装脱硫设施。根据现行的电价政策,现有的火电厂进行脱硫技术改造的投资和运行费用还不能进入电价,也没有对脱硫洁净电量给予倾斜的保护性政策,以致电力企业没有安装脱硫设施的积极性,针对这一现状,我市应采取相关的激励措施,如优先安排脱硫电厂上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二氧化硫排放的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中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鼓励电力企业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同时,要争取环保方面的优惠政策,如通过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对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适当返还排污费等,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开展二氧化硫的削减工作。
(四)出台全市性的燃料使用政策,提出从经营和使用两种渠道有效控制燃料含硫量的具体办法,从源头上控制二氧化硫污染。同时,为加强对燃料的质量控制,市经贸局要委托佛山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进入我市的燃料品质的硫分进行监测,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使用的燃料含硫量的监测。有关检测机构要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以加强重点企业环保监控为基础,全面加大对全市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对重点企业,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按月抽查燃料含硫量,按月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实施每月排污报告制度,按月核定企业燃料消耗量、固(脱)硫剂使用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并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对其他工业企业,可参照对重点企业的管理,督促其使用低硫燃料、脱(固)硫剂或安装脱硫设施,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时,要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按收缴范围和收费标准征收环保排污费,特别是强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的足额征收,2006年要达到0.6元/公斤,通过这一经济手段来推动企业治理污染。
(六)逐步对我市重点二氧化硫污染源配备烟气自动在线监控(测)装置。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2005年6月底前要完成我市9家二氧化硫省控重点污染源(均为发电厂)的在线监控(测)设备的安装工作,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经贸部门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发电厂烟气连续监控(测)仪的使用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电厂烟气污染物监测和计量的准确,从而有效地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
(七)积极地在企业和治理技术依托单位间构筑平台,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市科技局要促进本地环保产业的发展,通过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重点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适合我市的高效除尘、脱硫技术设备,提高治污产品科技含量,通过组织技术交流会,在企业和治理技术依托单位间构筑平台。
***:1.方案编制说明
2.大气污染控制重点企业名单
3.广州市落实脱硫工作的具体做法
4.几种常见燃料对比分析表
***1
方案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更好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06年将佛山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战略目标。从“创模”27项指标分析来看,我市“创模”的难点主要是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水环境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三个方面。佛山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南方城市,在“创卫”上有一定优势,再加上“卫生镇(村)”的创建活动由来已久、覆盖面广、成效显著,“创卫”的难度相对较小。水环境整治方面,随着珠江整治各项工作的全速推进,2006年应能达到考核要求。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长期以来所做工作有限,工业企业脱硫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未能得到有效落实,近年来二氧化硫排放量一直呈上升的趋势,2003年为14.9万吨,远远超过省下达给我市的8万吨的总量控制目标,另外,我市还是全省两个二氧化硫年平均值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地级市之一,因此,二氧化硫的总量削减是我市“创模”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目前形势极为严峻。为遏止我市大气污染继续恶化的趋势,推动电力、陶瓷、纺织印染等传统行业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力争按时完成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决定编制佛山市2004~2006年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二、编制过程
为寻求有效削减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和措施,市环保局和市经贸局组成联合调研小组,到相关部门、企业进行调研、座谈,最终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二氧化硫控制实施方案供政府决策。
5月27日调研小组到广州市环保局和广州瑞明电厂进行调研,了解邻近城市在二氧化硫治理方面的经验和成功案例。
6月8日至6月10日,调研小组分别到佛山市公盈公司、广电集团佛山供电分公司、佛山市燃气公司和禅城区政府进行调研,了解有关单位的工作设想。
6月10日下午,在市经贸局召开了市电建集团、17电力企业、各区经贸局和环保局的有关领导工作会议,讨论并听取了作为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的电力行业在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方面的思路和建议。
6月11日上午,召集全市23家纺织、陶瓷、水泥、造纸等企业代表和各区环保局、经贸局有关领导在市环保局进行座谈,听取企业代表对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结束后,根据本次调研中各有关单位提出的思路、建议和设想,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调研小组编写了《佛山市2004~2006年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7月2日在市环保局召开了有各区环保局、经贸局有关领导参加的征求意见会,根据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调研小组对方案再次修改,形成《佛山市2004~2006年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送审稿)》。
***2
大气污染控制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详细名称 | SO2排放量(千克) |
1 | 南海发电一厂有限公司* | 8138147 |
2 | 佛山市沙口发电厂有限公司* | 79548*** |
3 | 顺德市德胜电厂有限公司* | 6990655 |
4 | 南海江南发电厂有限公司* | 6727407 |
5 | 全顺(顺德)电力厂有限公司* | 3848***0 |
6 | 南海市桂城发电厂* | 3382284 |
7 | 高明区发电厂有限公司* | 3148592 |
8 | 三水恒益火力发电厂有限公司* | 2512318 |
9 |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 2266212 |
10 | 南海里发电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74760 |
11 | 顺德华顺发电厂有限公司* | 1635110 |
12 | 顺德宏图发电厂有限公司* | 1579934 |
13 | 顺德西达发电厂有限公司* | 1188771 |
14 | 佛山市南海大沥发电厂有限公司* | 1177661 |
15 | 广东顺德糖厂有限公司* | 911548 |
16 |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 818848 |
17 | 佛山市顺德区南方印染有限公司 | 711503 |
18 | 高明峰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658273 |
19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水泥厂 | 639456 |
20 | 南海务庄灯泡厂 | 567360 |
21 | 南海家翔陶瓷有限公司 | 5***238 |
22 | 顺德金丰热能有限公司* | 552960 |
23 | 佛山市光明发电厂* | 534000 |
24 | 佛山南方印染厂 | 483840 |
25 | 三水市新中源陶瓷制品厂 | 459988 |
26 | 南海冠星王陶瓷有限公司 | 422200 |
27 | 佛山南方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华南装饰布厂 | 421119 |
28 | 南海区景业陶瓷有限公司 | 368200 |
29 | 南海新金樵印染有限公司 | 357500 |
30 | 佛山市顺德明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351096 |
31 | 高明顺成陶瓷有限公司 | 34***85 |
32 | 三水市河口发电厂有限公司* | 332226 |
33 | 佛山市顺德区珠江包装有限公司* | 331043 |
34 | 佛山市樵东陶瓷有限公司 | 321161 |
35 | 三水河口桥牌水泥厂有限公司 | 319908 |
36 | 广东兴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317042 |
37 | 顺德美嘉思食品有限公司 | 315392 |
38 | 南海市建材总厂狮山水泥厂 | 287534 |
39 | 南海市华陶瓷业有限公司 | 286726 |
40 | 高明蓬山水泥厂 | 280375 |
41 | 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发电厂有限公司* | 260828 |
42 | 南海发电厂* | 241900 |
43 | 三水市宏力发电厂* | 236367 |
44 | 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 | 235670 |
总计 | 65660141 | |
其中:电力企业23家(以*标记),陶瓷企业7家,纺织企业5家,水泥企业5家,其他企业4家。 |
***3
广州市落实脱硫工作的具体做法
2002年,广州市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浓度接近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形势非常严峻,为遏制二氧化硫的排放,确保广州“创模”目标任务的完成,市环保局向65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安装脱硫设施的工作任务。从目前广州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设施的建设进展来看,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要求
总体要求是,65家重点工业企业在2005年底前安装使用脱硫设施及废气连续监测系统。
在燃料控制上,在脱硫设施安装使用前,必须使用含硫量0.8%以下的煤或1.5%以下的重油,以及经省以上环保、科技、质监等部门认定的,脱硫效果达到30%以上的燃煤脱硫剂,确保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逐年削减和逐月分解落实。
在环境管理上,采取目标削减的办法,向重点企业发放二氧化硫临时排污许可证,限制其排污总量,并要求企业按月报送燃料的使用量和含硫量、脱硫剂使用量、脱硫设施运行以及二氧化硫削减排放情况等,掌握大气污染物排放动态变化情况。
二、整治效果
经过落实一系列措施,广州市工业企业脱硫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广州瑞明电厂(两台机组)建设脱硫设施后,脱硫率达92-93%,二氧化硫削减量约为12000吨/年;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二氧化硫排放量从未上脱硫设施前的18000吨/年(五台机组计算)下降到7011吨/年左右;广州造纸有限公司等16家重点工业企业的31台锅炉已安装使用了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削减量27517吨/年。
三、工作经验
(一)以排污大户为重点整治对象,整治力度大、决心大。筛选出65家(排污量占全市5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大户,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并且从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连续发出3份文件,反复强调脱硫要求,使企业不再观望,主动配合。
(二)采取经济手段,加强监管力度。环保部门按月对重点企业的排污量、能耗量、含硫量、治理设施等进行监控,按月核定排污费,避免企业在数据上报时的欺瞒行为,通过排污收费和环保处罚等经济手段,迫使企业建设脱硫设施。
(三)做好服务,政策上给予支持。通过提高上网电价鼓励新建电力企业配套脱硫设施,适当返还排污费支持企业脱硫设施建设。以广州瑞明电厂为例,建设脱硫设施后上网电价提高3分钱。
(四)搭建平台,创造机会。广州环保局多次主办脱硫技术交流会,在技术公司与企业间搭建平台,为企业确定脱硫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4
几种常见燃料对比分析表
通过对相关企业和部门的调研,现整理出各种燃料的热值、价格、设备投资、燃料运行成本以及燃料使用对外环境的影响的对比分析,仅供参考。
(一)天然气、燃油、煤燃烧后烟气中污染物比较
污染物
种类 | Kg/12×109kw·h(吨油当量) | ||||||
二氧 化硫 | 氮氧 化物 | 二氧 化碳 | 一氧 化碳 | 灰 | 飞灰 | 未燃烃 | |
燃油 | 20 | 8.2 | 3100 | 6~30 | 0 | 0 | 0.5 |
燃煤 | 28.6 | 11.5 | 4800 | 4.52 | 220 | 1.4 | 0.3 |
天然气 | 0 | 2.3~4.3 | 2300 | 0.53 | 0 | 0 | 0~0.45 |
备注 | 水煤浆燃烧后烟气中污染物的成分含量类似燃煤,柴油燃烧后烟气中污染物的成分含量类似燃油。 |
(二)燃料热效率对比
项目 名称 | 燃煤 | 水煤浆 | 180#重油 | 0#柴油 | 水煤气 | 液化石油气 | 天然气 |
热值① | 6000千卡/千克 | 4600千卡/千克 | 10176千卡/千克 | 10241千卡/千克 | 1680千卡/米3 | 24500千卡/米3 | 9474千卡/米3 |
当量热值 | 1.579千克 | 2.060千克 | 0.931千克 | 0.925千克 | 5.639米3 | 0.387米3 | 1米3 |
销售价格② | 480元/吨 | 500元/吨 | 2000元/吨 | 3000元/吨 | 0.75元/米3 | 10元/米3 | 2.3元/米3 |
单价热值 (元/104千卡) | 0.8 | 1.087 | 1.965 | 2.930 | 4.4*** | 4.082 | 2.428 |
单价比值 (与天然气比较) | 0.329 | 0.448 | 0.809 | 1.207 | 1.839 | 1.681 | 1 |
备注 | ① 燃油、水煤浆按平均热值,煤按烟煤平均热值,燃气为0℃低热值; ② 天然气销售价为2006年拟定管道天然气供给工业企业的初步定价2.3元/米3;柴油、重油为市场批发参考价;煤按6000千卡/千克热值全国生产煤地区平均价;水煤浆为市场平均参考价;水煤气为按广州人工煤气成本价热值折算。(2004年6月) |
(三)燃料发电成本经济对比
项目 名称 | 燃煤 | 水煤浆 | 180#重油 | 0#柴油 | 天然气 |
热值① | 6000千卡/千克 | 4600千卡/千克 | 10176千卡/千克 | 10241千卡/千克 | 9474千卡/米3 |
当量热值 | 1.579千克 | 2.060千克 | 0.931千克 | 0.925千克 | 1米3 |
用户价格② | 480元/吨 | 500元/吨 | 2000元/吨 | 3000元/吨 | 1.9元/米3 |
用户价比 | 0.399 | 0.542 | 0.980 | 1.460 | 1 |
当量电能③ | 368克/千瓦·小时 | 492克/千瓦·小时 | 211克/千瓦·小时 | 210克/千瓦·小时 | 0.171米3/千瓦·小时 |
当量电价 | 0.177元/千瓦·小时 | 0.246元/千瓦·小时 | 0.422元/千瓦·小时 | 0.63元/千瓦·小时 | 0.323元/千瓦·小时 |
备注 | ①燃油、水煤浆按平均热值,煤按烟煤平均热值,燃气为0℃低热值; ②天然气为2006年拟定直供电厂价;柴油、重油为市场批发参考价;煤按6000千卡/千克热值全国生产煤地区平均价;水煤浆为市场平均参考价; ③ 热效率:燃油取40%,燃煤取39%,燃水煤浆取38%,燃气取53%; ④对于燃油发电厂而言,当燃油按0#柴油3000元/吨(04年6月16日广石化出厂批发价为3700元/吨),180#重油2000元/吨价格进行测算时,改用天然气发电后,直接燃料费约降低0.042元千瓦·小时,年检修和维护费用约降低0.02元千瓦·小时,动力消耗设备折旧和人工费约降低0.03元千瓦·小时。目前价格政策下对燃气电厂而言,燃气发电是非常有优势的,当重油价格在1600~1800元/吨时,燃气与燃油发电、燃料价基本持平。若采用热电联产发电,其总体热效率可达到85%~90%。 (2004年6月) |
(四)工业供热设备、燃料价格稳定性、运行成本排放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比较
设 备 | 燃料种类 | 运行成本构成 | 燃料价格 稳定性 | 运行过程中对外环境的影响 | 备注 |
陶瓷喷 雾 塔 | 水煤浆① | 燃料,储罐,场地,车辆运输,管道,动力消耗,水耗,人工(2人),设备折旧,年检修维护费用,消防设施,排污费,除尘+脱硫设施。 | 直接受国内煤价格波动影响。 | 生产需要大量的水,燃烧时对外排放二氧化硫、烟尘、少量粉尘。配有沉灰池,基本不需要渣场。 | 200万元/台,烧重油、柴油改烧水煤浆燃料设施约需投入30万-50万。水煤浆适宜低档产品,燃油适宜中、低档次产品。 |
燃油(包括柴油)② | 燃料,储罐,场地,燃料运输,管道,动力消耗,人工(2人),水耗,设备折旧、年检修维护费用、消防设施(投入大),废水处理设施(电厂专有),排污费,除尘+脱硫设施。 | 受世界原油价格波动而同步变化。 | 产生含油废水,燃烧时对外排放二氧化硫、烟尘。企业为节约燃料成本,现基本使用混合油(含硫量高),二氧化硫污染很大。 | ||
水煤气③ | 生产设备(产气气站),储罐,场地,燃料运输,管道,动力消耗、水耗,人工,设备折旧,年检修维护费用,消防设施(投入大),废水处理设施,排污费,除尘+脱硫设施。 | 直接受国内煤价格波动影响。 | 生产过程产生含酚废水、大量的有毒废气、焦油(难闻气味)、煤渣,燃烧时对外排放二氧化硫、少量烟尘。主要成分一氧化碳毒性大,安全性差。 | 两段式煤气发生炉240万元/台。适宜中、低产品档次。 | |
天然气④ | 管网铺设,动力消耗,人工(2人),年检修维护费用(没有二氧化硫等废气腐蚀,费用均低于其它燃料),消防设施。 | 与世界原油价格挂钩但设天花板价(25美元/桶)和地板价(15美元/桶)。减少燃料品质采购的风险。 | 燃烧后基本无二氧化硫排放。无烟尘排放。成分甲烷比空气轻,万一泄露是往空中扩散,不会积聚低洼地。比使用水煤气、液化气、柴油及重油安全。 | 适宜高档次产品。 | |
陶瓷辊道窑 | 燃油 (含柴油) | 同喷雾塔② | 同喷雾塔② | 同喷雾塔② | 200万元/台(隧道窑投资差不多),从优质柴油改混合油投资约3万。 |
水煤气 | 同喷雾塔③ | 同喷雾塔③ | 同喷雾塔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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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 | 同喷雾塔④ | 同喷雾塔④ | 同喷雾塔④ | 燃油窑炉燃料设施改造约需费用120万元。 | |
工业锅炉 | 煤 | 燃料,场地,燃料运输,动力消耗,人工(3+3人拉煤),水耗,设备折旧,年检修维护费用,排污费。 | 基本稳定。 | 燃烧时对外排放大量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煤场占地面积大,环境比较差,既要沉灰池,又要比较大的渣场。 | 130万元/10吨煤炉,50-60万元/4吨煤炉。0.17吨/蒸吨汽. |
燃油 (含柴油) | 同喷雾塔② | 同喷雾塔② | 同喷雾塔② | 150万元/10吨油炉。 0.08吨重油/蒸吨汽; 0.075吨柴油/蒸吨汽。 | |
水煤浆 | 同喷雾塔① | 同喷雾塔① | 同喷雾塔① | 0.15吨/蒸吨汽。 | |
天然气 | 同喷雾塔④ | 同喷雾塔④ | 同喷雾塔④ | 86立方米/蒸吨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