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南澳县后江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汕头市南澳县后江污水处理厂项目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南澳县后江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
南澳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二、 建设内容概况:
汕头市南澳县后江污水处理厂是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一县一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南澳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后江东港,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4698万元,占地约15***6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2000吨/天,预期投产日期为2010年3月。主要区域:管理及生活区、污水预处理区、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处置区、辅助生产区。
三、主要前提条件: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选址符合《汕头市南澳县总体规划(2001-2020)》布局要求,属于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用地。项目能满足排污总量控制、生态区划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将使城镇污水中污染物大幅度减少,有利于该区域纳污水体后江湾的水质改善,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纳污水体为海水三类功能区。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中从严标准。根据该项目BOT合同,项目出水将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处理达标排放。
2、区域空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规定。
3、区域声环境为二类功能区。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污水拟经沉淀池预处理,食堂污水拟经隔油隔渣处理排入市政排污管道;项目建成后食堂污水将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该项目自身属于城镇污水治理项目,具治理水环境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厨房油烟拟设置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排放。项目恶臭拟采取合理布局、卫生防护、绿化隔离、定期清洗等措施,确保边界恶臭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将严格按规定时段施工作业,并拟对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水泵、风机、钻桩机等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拟经脱水后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拟配套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
六、环评文件结论: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在满足环保各项排放标准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自2009年7月3日起)。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南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澳县海滨路南丰大厦4楼
联系电话:0754-868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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