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港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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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经研究,决定:
齐港同志任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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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6:27: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