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新增工业小企业加分项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
按照市考核办的安排,为做好2014年度新增工业小企业加分项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标准
2014年每新增1户工业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1000万元的加1.5分,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加2分。
二、上报材料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投产时间、企业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主要产品、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申报的企业应为2013年7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2014年投产,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以2014年纳税申报表为准,并加盖税务局公章。(一式两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4、各县区工信局应以正式文件申报。
三、上报截止时间
按市考核办要求,时间紧迫,请按上述要求,将申报材料扫描后电子版,于8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市工信委运行科邮箱。纸质材料于8月17日(周一)前送至市工信委运行科。
联系人:张玉荣 孙燕燕
联系电话:3878217
电子信箱:jmwyxk2005@163.com
伊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