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国华堂中医诊所备案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十九条,经我局材料审核及实地检查评估,同意深圳国华堂中医诊所的备案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国华堂中医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十三区商业大楼111。
(三)邮政编码:518106。
(四)所有制形式:私有。
(五)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备案。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无。
(十)法定代表人:彭崇岳。
(十一)主要负责人:缪伯团。
(十二)有效期限:自2021年4月28日起。
(十三)登记号:MA5GPTFM-144031117D2182。
(十四)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国华堂中医诊所。
备案日期:2021年4月28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