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3年2月27日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140号文批复我市,同意征收集体土地41.694公顷(折合625.41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被征地村(居) 面积 (公顷) 征地补偿总额(万元) 其中(万元)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其他经济补偿费 沙浦社区居委会 41.694 7751.5834 5329.2096 2047.1278 375.246 |
2.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
汕头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