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林俊祥等4人)2016918
公 示
兹有我市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林俊祥等4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住院总费用(元) |
揭阳市榕城区中心医院 | 林俊祥 | 4405***********416 | 居民医保 | 20160827 | 16203.80 |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 颜婵梅 | 4405***********280 | 居民医保 | 20160905 | 4272.50 |
汕头太安骨科医院 | 林潮金 | 4405***********019 | 居民医保 | 20160828 | 21479.34 |
汕大附一 | 林立佳 | 4405***********012 | 居民医保 | 20160425 | 3938.42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医疗待遇核发股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黄鑫
联系电话:88570260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
2016年9月18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