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系统专项规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6A052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系统专项规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6A052)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系统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编制《汕头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系统专项规划》,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10,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须至少在采购预算的基础上下降20%(即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968,000.00元)。
4.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成果报批稿。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愿意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邀请参与本次谈判;
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3、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上午9:30至10:0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572043
采购人传真:0754-8857205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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