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实施新普惠制政策影响汕头水产品出口汕头国检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
2014年1月1日起欧盟正式实施普惠制新方案(欧盟第978/2012号规例),根据这一方案,中国出口到欧盟的活动物等6类产品将“毕业”,即不再享受普惠制待遇。
欧盟一直是汕头水产品出口的重要国际市场之一,汕头每年输欧对虾制品保持在5000万美元左右,占广东省输欧水产品的60%以上,出口量仅次于马来西亚、墨西哥市场。今年1-5月份,汕头出口欧盟对虾产品980吨,1358万美元,其中初级加工虾产品输欧仅有285吨、386万美元,同比大幅下降62%、53%,出现大幅下降的趋势。从相关方面获悉,汕头对欧出口的初级加工虾产品是本次欧方宣布取消普惠制关税优惠的产品之一,新制度实施后,欧盟对我国该类虾产品征收关税从原来4%增加到12.8%。
为减少新普惠制对外贸出口的影响,汕头局强化服务理念,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帮促水产品出口创汇:一是全力帮扶辖区企业获欧盟海捕水产品注册资格。近期,汕头11家企业海捕水产品获得欧盟注册,使汕头率先成为广东唯一有资格对欧盟出口海捕产品的加工基地,改变汕头水产品对欧出口品种单一的局面;二是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实行出口企业分类动态管理,对设施设备良好,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到位,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减少产品抽检频率和产品检测项目,缩短检验通检时间;三是积极推动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简化企业备案注册程序、优先对外推荐注册和便利出口检验放行政策;四是推出企业信用保证特殊放行制度,对企业因装船期紧急等原因为企业提前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五是指导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加快产品转型升级,加强自主品牌的开发,在精深加工和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如开发冷冻春卷虾、面包虾、熟虾制品等新品种,规避关税壁垒,提高产品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建议企业采用多种策略应对和规避欧盟的“毕业”机制对出口的负面影响:一是开拓出口市场,将产品出口至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以享受普惠制优惠;二是适时调节产品结构,在精深加工和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将初级加工虾产品加工为面包虾、熟虾制品等深加工产品,使其成为不在“毕业”之列,从而规避关税壁垒;三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普惠制原产地规则,考虑与继续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马来西亚、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合作,将原料出口至上述国家深加工后再出口到欧盟或其他普惠制给惠国,通过这样的方式既扩大出口,又能间接享受到欧盟普惠制带来的利益。
背景材料: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制度,是发展中国家争取到的一项特殊的优惠贸易政策。我国货物出口凭借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可享受给惠国关税减免。如2013年,汕头出口欧盟对虾产品5136万美元,企业可享受给惠国关税减免约450万美元。目前累计包括欧盟等40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优惠待遇。作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欧盟已经先后数次调整普惠制方案,在陷入欧债危机后,更加大了普惠制方案改革力度,不断增加受惠难度,降低产品“毕业”标准。2013年10月,欧洲委员会公布一项附属规例议案,若获通过,将修订关于普及关税优惠计划的第978/2012号规例(欧盟的普惠制规例)的若干***,把中国从普惠制受惠国名单中剔除,实现“国家毕业”,中国所有产品将于2015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普惠制优惠待遇。
(高丽芳 沈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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