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南路与浪口一路交汇处东北侧。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21年第27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
大浪街道浪口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拆除用地面积55068.9平方米(见***1)。现深圳市爱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根据其提交的资料,就项目拆除范围内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等,深圳市爱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权利人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方式理清经济关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爱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深圳市爱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和单一主体形成情况(见***2)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2年4月22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深圳市爱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地址: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南路与浪口一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三、网上公示网址
http://www.szlhq.gov.cn/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自2022年4月13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止。
五、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林先生
电话:0755-23332545;传真:0755-23336519;
地址:深圳市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903室。
特此公示。
***:1.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图
2.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公示表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