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塘径支流运通实业物流有限公司段挡墙修复工程竣工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4〕78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4年3月3日至6月17日对布吉塘径支流运通实业物流有限公司段挡墙修复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布吉街道,根据深龙发改〔2010〕1311号概算批复,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40.6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国土基金。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老化浆砌石挡墙、新建混凝土挡墙、人行道及栏杆、钢板桩等等。工程施工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采用抽签定标法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中标合同价为977 339.47元。工程建设单位为布吉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本工程于2011年9月28日开工,2012年12月17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布吉街道办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造价为1 136 274.44元,审计审定造价为1 049 453.35元(其中建安费960 514.90元),核减金额为86 821.09元,核减率为7.***%。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布吉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87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86 821.09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
1.工程建安费部分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78 061.08元;
2.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合同约定执行,共核减8 760.01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2年12月17日竣工验收,2013年12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86 821.09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本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86 821.09元予以调减,以审计审定造价1 049 453.35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布吉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该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