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2011年出头龙十二巷2号南后西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4〕284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4月7日,对布吉2011年出头龙十二巷2号南后西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基建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布吉街道三联社区。因原有挡土墙出现滑移和局部坍塌,故对其进行新修和加固。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挡土墙工程等。根据市发改局文件深发改〔2012〕437号,计划投资为13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国土基金。项目建设单位为布吉街道办。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邀请招标,中标单位是深圳市榕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中标合同价为796 921.92元。监理单位是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2年7月11日开工,2013年11月26日竣工验收,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1 1*** 429.75元,经审计,审定造价1 084 565.83元(其中建安费921 832.73元),核减79 863.92元,核减率6.86%。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布吉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拨该项目款700 000元,另外,布吉街道办共支付工程及相关款项617 660.3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79 863.92元。主要原因是多计建安费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其它费。
(二)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15.67%。工程建安费合同价796 921.92元,审定造价921 832.73元,审定造价超合同价124 910.81元,超出合同价15.67%。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的主要原因是:1.设计变更增加人工挖孔桩深度21.40米,增加造价55 187.82元;2.由于原有坡脚的水沟堵塞,增加了排水管30米,增加造价21 141.90元; 3.因其它各项零星变更,增加48 581.09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3年11月竣工验收,2014年11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对多计工程造价79 863.92元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1 084 565.83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15.67%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工程前期管理,提高合同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