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上半年低保无房家庭货币配租资金发放到位——住房货币化补贴实现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2011年龙岗区低保无房家庭实施货币配租工作于3月4日启动,经过3个月的受理、审核、公示等阶段,上半年的配租资金已经发放完毕。截至目前,龙岗区对低保家庭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已实现全覆盖。
龙岗区结合户籍人口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按照《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确定了以货币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区内低保无房家庭实施廉租住房货币配租,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189元,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这一灵活政策受到区内户籍低收入者的欢迎,避免了目前经济适用房因地理位置、低收入者无力负担等众多原因引起的种种问题,让低收入者感觉十分人性化。
龙岗区2011年全区低保无房家庭实施货币配租工作于3月4日启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与龙岗区民政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申请工作的通知》,经过3个月的受理、审核、公示等阶段,共审查合格188户、462人,上半年共发放配租资金481194元,下半年配租资金将按季度发放。至此,龙岗区对低保家庭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实现全覆盖。
同时,在深圳市2007年6006套保障性住房租售工作中,龙岗区共有142户家庭符合条件。其中98户目前租住大芬西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其余44人目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上半年共发放96036元,这一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将持续到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
摘自2011年7月11日《深圳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