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化解
加强领导 强化措施
——我区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化解
今年以来,我区根据市委政法委《转发关于做好中央交办的进京重复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通知》(佛政电[2010]98号)和《关于强力推进中央交办和自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通知》(佛政电[2011]49号)精神,积极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领导,努力强化各种工作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7月25日,我区2宗中央督办和6宗自排查涉法涉诉案件全部得到了有效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创造深圳“大运会”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领导,今年3月初我区专门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责小组,由区委政法委分管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区公检法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科和区公检法具体业务部分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照上级关于强力推进中央交办和自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区政法各部门对中央交办和自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梳理,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通过领导包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优势,调动各方资源,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督促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做好具体工作,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积案。对上访人做好详细耐心的解释工作,尽量引导上访人按法律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事态扩大。对于部分无理缠访、闹访者,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使其息访罢诉。经过努力,到7月25日,我区成功化解全部中央督办案件2宗和全部自排查案件6宗。
二、加强沟通,团结协作
为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我区政法机关积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强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一是召开碰头会。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能或者先后由两个以上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相关部门一般都会主动召开碰头会,商量研究案情和化解对策。二是召开协调会。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或者需要基层政府或基层组织帮助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区委政法委都会主动或者经承办部门提请组织召开有多部门多单位参加的案件协调会,扩宽案件的解决渠道。三是召开联席会。对部分复杂疑难案件,区委政法委都会主动或者经承办部门提请组织区公检法召开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联席会议,集思广益,依法处理。
三、多种措施,分类化解
按照上级要求,我区政法机关对所有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逐案分析研究,找准症结原因,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和工作措施,逐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采取专家会诊、公开听证、主动回访、帮扶帮助、心理疏导、发动基层组织和亲属协助等多种手段,逐案进行化解。对中央督办案件,由于问题复杂、上访人情绪激烈,我们坚持法理情并用,做到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思想问题教育疏导到位、实际困难妥善帮扶,并依据中央政法委的结案标准化解。对自排查案件,属适用程序不当、存在执法瑕疵的,弥补过失,承认错误,平息情绪;上访人存在特殊困难的,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帮扶帮助;诉求过高的,耐心说服教育;确属问题已经解决仍坚持无理缠访的,依法终结;继续违法闹访的,依法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