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深圳市龙岗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2006年2月15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国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我区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全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全区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区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龙岗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龙岗区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047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720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415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45个,其他法人单位867个。产业活动单位15165个,其中,第一产业6个,第二产业7268个,第三产业7891个。个体经营户80263户,其中,第二产业5074户,第三产业75189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此处的第一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5470个,增长了168.3%。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76个,减少88个,下降53.7%;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254个,减少13个,下降0.5%;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789个,增加375个,增长90.6%;私营企业5739个,增加4558个,增长385.9%;其他内资企业120个,增加41个,增长51.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742个,增加597个,增长52.1%(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目大小依次为:布吉、龙岗、龙城、横岗、平湖、坪山、坪地、坑梓、葵涌、大鹏、南澳、大工业区。
第二、三产业单位数目大小依次为布吉、龙岗、横岗、平湖、龙城、坪山、坪地、坑梓、葵涌、大鹏、南澳、大工业区。
个体经营户单位数目大小依次为:布吉、横岗、龙岗、平湖、龙城、坪山、坪地、坑梓、葵涌、大鹏、南澳(以上详见表3)。
表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7141个,占47.09%;批发和零售业3059个,占20.17%;房地产业1396个,占9.21%;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775个,占5.11%。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81.58%(详见表4)。
表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4953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6.2%;批发和零售业525***户,占65.5%;住宿和餐饮业8233户,占10.3%;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1***户,占13.9%(详见表5)。
表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此处的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区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3数为1505485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153106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52379人。在就业人员中,产业单位就业人员1232863人,占81.9%;个体经营人员272688人,占18.1%。
在产业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1039768人,占84.35%;房地产业31707人,占2.57%;批发和零售业28042人,占2.27%;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3403人,占1.9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955人,占1.70%;教育17392人,占1.41%(详见表6)。
表6 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8%、4.4%、6.3%、30.9%和57.6%。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18.6%、34.7%和46.7%。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17.9%、15.1%、19.5%和47.6%(详见表7)。女性从业人员613058人,占51.5%。
表7 法人单位就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说明:由于分行业从业人员是按产业单位汇总,而分学历、职称、技术等级的从业人员是按法人单位汇总,所以两个从业人员数据有一定差距。)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末,全区第二、三产业8720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4总额为5616389万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5***636万元,占10.1%;集体投入的资本405153万元,占7.2%;个人投入的资本1951179万元,占34.7%;港澳台投入的资本1924176万元,占34.3%;外商投入的资本771246万元,占13.7%。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详见表8。
表8 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单位:%)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经深圳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4)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