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公告
为加强对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全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5月27日至6月8日为今年高考复习、考试阶段,在此期间内,我县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文化娱乐及其它产生噪声的场所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不得产生影响学生学习、休息的噪声。
二、6月7日至8日考试期间,禁止在距离茶陵一中、茶陵二中两个考点的500米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和装修作业,机动车不得鸣笛。
三、我局将加强现场检查和夜间巡查,增加考点周围可能产生噪声源的检查频次,严格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从严、从重、从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我局设立了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为:25222379、135****6789、12369。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