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宝安区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扶持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自主创新,根据工作需要,现启动2017年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区间
本次房租补贴项目的申报区间为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房租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共包括5大类)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桃花源入孵企业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已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桃花源;
③企业成立时间距离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未满5年,入驻科技桃花源时间未满3年,上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
④申报单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2、科技桃花源创赛项目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企业为区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由政府主办)获奖单位,或实施获奖项目新成立的企业(企业成立时间在获奖之后);
③已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桃花源;
④申报单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3、科技桃花源成长企业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已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桃花源;
③企业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以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计);
④申报单位注册时间距离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未满6年,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
⑤企业处于加速发展阶段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不含20%);
⑥申报单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4、科技桃花源高端科研项目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②申报单位为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符合宝安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或由深圳市孔雀团队和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创办的科技企业;
③研发机构或企业已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桃花源;
④申报单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5、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其中自然人申请者不受户籍限制;
②申请人作为创客群体、创客团队或创客服务机构已入驻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
③申报人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申请书》(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创客自然人无需提供本项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创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园区(或众创空间)租赁合同复印件;
5、申请补贴时段的房租***复印件;
6、入孵企业类申请单位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注册时间为申报当年度的提供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7、创赛项目类申请单位提供获奖证明材料;
8、成长企业类申请单位提供上一年度、前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9、高端科研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研发机构认定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创新科研团队认定证明资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交复印件的需验原件,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面、有关证件及票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程序
1、区科技创新局委托宝安区政务服务局受理项目资助申报。受理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报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
2、区科技创新局组织工作人员以现场考察或书面审核的方式进行项目核查;
3、区科技创新局根据项目核查情况,征求区相关单位意见;
4、区科技创新局根据项目核查情况、区相关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拟立项方案;
5、区科技创新局对拟立项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区科技创新局按规定报区专项资金管理领导机构会议核定;
7、区科技创新局下达资金安排计划;
8、区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给区科技创新局;
9、区科技创新局通知受资助单位办理拨款手续,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12日晚上8点止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注册企业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打印申请书。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宝安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咨询电话:29993450、29996674。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13日下午4点止
提交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具体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相关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7年4月24日
***:
宝安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docx
2017年科技创新载体入住单位房租补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