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卫公罚〔2021〕06D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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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宝卫公罚〔2021〕06D-4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铂尔顿酒店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N3PB00 | |
法定代表人 | 骆衍生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1622******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2021年11月04日,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铂尔顿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骆衍生)正在营业,经营项目为宾馆,现场只能提供营业执照,未能出示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或办理凭据。经对深圳市铂尔顿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骆衍生)主管彭蓉秀进行询问,彭蓉秀承认该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已过期,该场所自2021年09月21日至2021年11月04日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宾馆经营活动。深圳市铂尔顿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骆衍生)存在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且擅自营业时间为45天。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警告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2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26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1.11.26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306MB2D28770Q |
数据来源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300MB2C9219X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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