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第20170162号提案的答复
肖望东委员:
您提出的“未雨绸缪早规划、合理布局巧选址——依托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养老设施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反馈如下:
一、南山区老年人口情况
南山区下辖8个街道办事处100个社区,根据南山公安分局统计的数据,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南山区现有常住人口207.57万人,其中户籍人口86.24万人,60岁以上户籍老人近4.31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5%,另有常住非户籍老人约10.76万人。
南山区60岁以上户籍老人各年龄段所占比例如下:
年龄段 人数 比例
60-***岁 15568 36.14%
65-69岁 10776 25.02%
70-79岁 12507 29.04%
80-89岁 3883 9.01%
90-99岁 331 0.77%
100岁以上 8 0.02%
总 计 43073
二、南山区养老设施建设情况
(一)养老机构建设情况
我区现有公办福利养老机构1家,即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颐老院),于1996年成立,1998年12月一期工程投入建设,2000年12月竣工,2001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共有床位数201个。2008年9月被评为省一级社会福利机构。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应对老年人口剧增、养老床位不足的问题,我区积极推进福利中心二期建设,于2015年12月底投入使用,可提供791个床位(一期、二期合计共992个床位),是一个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大楼。
另外,我区还有民办福利养老机构3家,分别是深圳市敬夕阳颐养院、深圳市南山区万家福颐养院和深圳市南山区四海长者颐养院,共有床位320张,设施齐全,除基础居住和护理设施、康复设施、健身娱乐和紧急呼叫系统外,万家福和四海颐养院还配有心理疏导室、推拿***室、中医理疗室等,打造养老与养生、医疗相结合的“康复式养老”模式。
(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托养)中心建设情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深府[2013]54号)文件要求,“到2015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切实有效推进我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托养)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我区按照突出重点、分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托养)中心的建设步伐。在我区各部门和街道办的共同努力下,建成1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托养)中心,配备床位167张。
综上所述,目前我区共有养老床位1479张,按照户籍老人43073名计算,我区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床位数为34张。
三、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及规划
(一)预控养老设施用地
根据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规划国土委与市民政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要构建适应深圳特色的养老设施规划体系,科学合理的安排养老设施,预控设施用地;近期以老年人集中的老城区为重点,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做好养老设施与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更新同步配套,同步管理,同时适度超前,预留部分用地以应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浪潮;提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属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该专项规划已提出了此类设施的建设标准,并已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版)中。
我局将主动与住建、规土等部门科学合理地安排养老设施,预控设施用地,新建居住小区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争取在规划养老设施用地的基础上,配套社康医院和社区工作站。
(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为方便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我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65周岁以上老人开展“五免二优”服务,提供包括免诊疗费、免费建档、免费宣教、免费咨询和免费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健康管理。
在建设的过程中,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源难找等原因,有些难以满足将社康中心、社区工作站与日间照料中心结合在一起的要求,因此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在我局起草且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山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讨论稿)》中明确要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将区属医疗资源引入托养中心,联合区民政局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负责对与托养中心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和托养中心内设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质量评估考核。”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区卫生和计生部门推动医养结合各项工作,鼓励养老机构向卫生部门申请建立内部医务室,配备完善的医疗康复等设施设备;与有关部门探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养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建立深入合作机制。
(三)关于在中山公园试点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的回复
经区城管局回复,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划或占用公园土地和改变公园用地性质都需慎重。《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第九条规定:已规划的城市园林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改变用地性质。据《深圳商报》2003年11月14日报道,深圳市政府105次常务会议就占用公园用地问题明确表态:哪怕是动一尺一寸一锹土都要经市政府批准,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一律不准动工。否则,只要举报得到查实,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都要予以处罚,一概没有例外。区城管局建议各社区根据本身实际情况,在社区内因地制宜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或以旧厂房改建等更为切实可行。
根据我局起草且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山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讨论稿)》,明确规定了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区政府出资的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负责公开遴选运营机构,签订监管协议;负责运营机构申报政府资助项目的审核、资金拨付;协调社区养老设施运营期间在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具体事宜。关于在南头街道同乐片区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事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规定,综合考虑常住人口规模、老年人口分布、服务需求、服务半径、已有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因素,寻找适合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物业,做好辖区社区养老设施的相关工作。我局将给予相关指导。
南山区民政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