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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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七届第二十三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扶持发展暂行办法》《南山区同富裕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现就开展2017年度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辖区股份合作公司申请2017年度转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认真进行初审,于8月16日(星期三)17:00前汇总上报股份合作公司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附电子文档);
二、股份合作公司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经街道办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请各相关街道办及股份合作公司做好准备。
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山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代章)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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