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空新城小学运动场及地下车库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0〕37号
金湾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航空新城小学运动场及地下车库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总概算(项目编码:2020-440404-83-01-013349)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建设内容包括:1)半地下室停车库,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层高3.6米,地上1.4米;2)室外运动场约4000平方米,含跑道、球场、绿化等;3)修复校园内室外已损坏的广场砖及绿化等设施。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航空新城小学运动场及地下车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19〕85号);
(二)《关于航空新城小学运动场及地下车库改造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0〕31号)。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2996.45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2424.91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422.57万元;
(三)水表组迁移费:6.60万元;
(四)预备费:142.37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界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