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监督所与省疾控中心联合开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粤卫办〔2015〕8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5〕566号)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我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联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学校卫生所组成2个督导组,于11月24日—12月3日对阳江、茂名、清远和东莞4个地级市及其下辖4个县(市)区进行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联合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重点一是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2015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检查各级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三是随机抽查各县(市)区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重点检查学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饮用水卫生管理、因病缺课监测网络上报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等工作落实情况。
督导检查的4个地级市及其下辖4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均能够按照省的工作要求完成或正在起动相应工作。各方面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如东莞、阳江,工作完成得比较好,并向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监督人员严重不足、经济非常有限的地方,则尽力争取各方支持,也正在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所查8间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制度建立较好,但落实不到位,无相关记录;饮用水卫生管理、因病缺课监测网络上报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等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督导组要求相关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中心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和指导工作,同时提请学校要重视相关卫生工作,将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文章来源:广东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