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签订两个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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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广东省开展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在全院积极开展了以“增强责任感,争当法律监督工作实践活动排头兵”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明确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职责,更好地发挥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排头兵作用,3月27日,该院按照“一岗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检察长与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以及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签订责任状的形式,签订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考核和责任追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员,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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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1:50: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