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对象 落实责任
2010年1月27日至29日,负责惠来县前詹镇秀水里村扶贫工作的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单位的23名工作人员在秀水里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梁何的带领下赴秀水里村进行扶贫调研和慰问工作,此次调研慰问工作得到了秀水里村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各贫困户的积极配合,实现了预期的目标,期间发放慰问金70600元。
由于此次调研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对不符合扶贫对象条件、年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家庭进行筛。考虑到具体的经济收入无法精准计算,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筛选的四大原则:一是家庭有新房两层以上的;二是家用电器齐全的;三是有两人以上外出务工的;四是不配合此次入户调查的。
通过深入细致的入户调查,372户贫困户家庭大致可以分为四类:1、家庭条件较好,不符合帮扶条件91户;2、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左右35户;3、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要帮扶219户;4、无法查对或姓名有出入27户。
造成家庭贫困主要有以下原因: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严重;2、接受教育少,文化程度低;3、竞争意识差,缺乏就业技能;4、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差,因病致贫。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扶贫的有关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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