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档案馆
招标内容: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录入文件目录,挂接数据,实现档案在线查询利用
招标金额:15万元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应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7:00时前将报价书送至珠海市香洲区档案馆(春风路999号)405室郭***收
投标咨询电话:0756-8606518
交货日期:采购单位通知中标单位进场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档案数字化处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在政府登记主管部门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副本)。
2.供应商需要具有档案数字化相关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包括“档案服务”或“档案管理”等类似业务范围(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不能体现的,提供税务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供应商在商事登记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截图或者社会组织信用公示平台中有关供应商业务范围的查询截图)。
3.近三年以来(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为成立时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4.提供投标报价书(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重要提示:7月7日已发公告作废,以该公告为准。
***:
1.香洲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方案
2.香洲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项目标书评分标准
珠海市香洲区档案馆
2020年7月8日
***1:
2020年香洲区档案馆
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方案
拟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聘请有专业资质、经验丰富的档案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公司,对我馆纸质文件进行数字化扫描。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馆纸质文件(约33万页)进行数字化扫描,符合档案馆收档保存的标准,并满足后续对档案查询、借阅、利用的工作需要。
二、工作内容
由服务单位派出专业工作人员与我馆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对接,在我馆档案数字化室,集中进行数字化扫描操作。具体流程包括档案交接、整理拆分、数字化扫描、档案装订、装盒验收,最终建立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原文数据库,并对电子数据进行备份。可通过档案管理软件系统或是备份数据进行后续查阅利用,充分实现信息共享。
三、验收标准
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T 31-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T68-2020)等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1.服务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T 31-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T68-2020)《香洲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外包工作制度》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规定和我馆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与我馆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保存、复印、翻拍、打印各类档案资料,不得对他人泄露档案内容,杜绝遗失资料等泄密事故的发生。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3.档案整理及扫描工作必须在我馆指定的工作场所内进行,作业场地应具备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携带照相工具进入作业场所,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应在进入作业场所前交由专人统一保管。
4.服务单位需确保档案整理质量,对单份文件、卷盒、目录进行逐一清点查验,对纸质文件扫描后形成的图像文件进行清晰度、污渍、黑边、偏斜等问题的修正,扫描后的电子图像要清晰整洁,便于阅读。并将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文档与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对接,确保与系统条目挂接准确。
五、场地保障
1.由香洲区档案馆提供数字化场所。
2.档案整理工作过程中所需的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含相应耗材)、打印纸、档案管理电子系统由服务单位提供,计算机硬盘由区档案馆提供。
***2:
香洲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项目
标书评分标准
一、商务评审(30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企业情况 (2分) | 根据投标人的整体概况、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横向比较: 1.整体企业结构优秀,制度完善,得 2 分; 2.整体企业结构一般,制度基本齐全,得 1 分; 3.整体企业结构较混乱或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 资质 (11分) | 1.投标人具有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认证范围均与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或电子档案系统相关,每具备一个得1分,全部具备得5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 查询的网页打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M/CMMI认证5级得3分,4级得2分,3级或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诚信示范企业证书和软件企业证书,得1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ISCCC),得1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AA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以上2-5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信息安全 保障 (12分) | 1.投标人所采用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获得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的,得4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等级证书二级或以上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具有有效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单位具有自主研发的数字化前密件检测分析平台类、数字化加工著录软件类、智能搜索引擎类、档案整理追收管理系统类、数字化加工质量检测软件类、文字OCR识别系统类、电子档案四性检测类、档案整理数字化著录智能检测类等著作权证书,每个证书得0.5分,全部具备得5分。 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且软件著作权证书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取得,不提供不得分。 |
业绩证明 (5分) | 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实施的类似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0.5分,最高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提供不全、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不得分。 |
二、服务评审(40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对本项目 理解 (3分) | 根据投标人对档案整理(含修裱)和数字化加工业务的总体思路、对本项目的认识进行横向比较: 1.理解程度较好,得3分; 2.理解程度一般,得2分; 3.理解程度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实施 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档案整理(含修裱)和扫描方案、无纸化办案加工流程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硬件情况等方案并对其可操作性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1.方案完整细致、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可操作性强,得5分; 2.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可操作性尚可,得3分; 3.方案不太完整、大部门满足或负偏离采购人要求,可操作性较差,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
进度计划 方案 (3分) | 根据投标人对进度计划方案进行横向比较: 1.进度计划详细具体,保障项目进度的措施完善,得 3 分; 2.进度计划较详细具体,保障项目进度的措施较完善,得 2 分; 3.进度计划不具体,保障项目进度的措施不完善,得 1 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
安全保密 方案 (4 分) | 根据投标人对安全保密方案进行横向比较: 1.安全保密制度详细、完整,可行性强,档案资料安全性高,配备安全设备并提供正版软件,有利于项目实施,得 4 分; 2.安全保密制度较详细,可行性较强,档案资料安全性较高,基本能保证项目的实施,得 2 分; 3.安全保密制度不详细,可行性差,档案资料安全性差,不利于项目的实施,得 1 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
质量保证措施 (4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横向比较: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实用性高,得4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实用性较高,得2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太完善、实用性较差,得1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响应时限较好,得3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响应时限一般,得2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响应时限较差,得1分。 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 (7分) | 根据投标人安排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质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 3.具有项目管理师协会颁发的PMP证书; 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P)证书; 5.具有各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 6.具有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职业素养水平证书(中级或以上) 以上证书全部具备得 7 分,具备4项得 4 分,具备3项得2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截止至开标日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力量 (11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技术人员: 1.具有市级或以上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上岗证,每提供一个得0.1分,最高3分; 2.具有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2分;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或以上,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2分;4.具有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4.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上述拟派技术人员如果出现一人多证,则只能得一次分,不可重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截止至开标日前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社保网站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三、价格评审(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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