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湖街道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实施方案
香蜜湖街道“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实施方案
为节能减排,进一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按照市、区安排,决定于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为推动我街道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辖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行动要求
香蜜湖街道“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自2012年3月27日启动,一年为一个周期。2012年内完成8000辆车申报任务,第一阶段(4月15日前)完成2400辆申报停驶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香蜜湖街道“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谢红
成员:各社区工作站站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会泳兼任,由叶润康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三、申报内容
(一)实施时间:2012年3月27日起,一年为一个周期。
(二)实施范围:全街道范围
(三)参与对象:小型汽车车主。小型汽车指非营运性质的小型载客汽车,行驶驾驶证登记的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微型轿车、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纯电动汽车、特种车辆除外。
(四)实施内容
1、公务车辆
对公务车辆采取“限制性”停用少用、绿色出行措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全街道公务用车(大中型客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每周按尾号停驶一天(停驶时间为工作日0时—24时)。周一停驶车牌尾号为1和6;周二停驶车牌尾号为2和7;周三停驶车牌尾号为3和8;周四停驶车牌尾号为4和9;周五停驶车牌尾号为5和0(尾号为英文的按0号管理)。
2、黄标车
对黄标车辆采取“限制性”停用少用、绿色出行措施。黄标车每周按尾号强制停驶一天(停驶时间为工作日7:30—19:30)。周一停驶车牌尾号为1和6;周二停驶车牌尾号为2和7;周三停驶车牌尾号为3和8;周四停驶车牌尾号为4和9;周五停驶车牌尾号为5和0(尾号为英文的按0号管理)。
3、私家车
向私家车主倡导“自愿+义务”停用少用、绿色出行。小型客车(包括长期在我市行驶的外地牌照客车)车主有义务每年停驶30天,停驶时间为工作日7:30—19:30。具体停用少用的天数和日期由车主自愿选择,并且车主可以自愿增加停驶时间。其他车型的车主也可以自愿参加。对违反承诺的车主予以督促提示,不予处罚。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联络人,并于3月30日前将联络人名单(详见***1)报至办公室(联系人:叶润康)。
(二)宣传发动
1、组织召开我街道行动方案部署会,传达市、区精神,明确各自职责。
2、各社区工作站要利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处等组织在居民小区、驻辖区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动员辖区居民和企业员工参与本次绿色出行行动。
3、在各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发动义工和志愿者在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和发动工作。
(三)组织申报
1、申报时间:2012年3月27日—2013年2月28日持续进行申报。2012年第一阶段申报数据统计时间为3月27日—4月15日。
2、申报资料:车牌号、号牌种类、停驶日期、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
3、申报任务:由各工作站负责社会车辆的申报任务,机关各科室负责街道公务车辆及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的申报。全年动员停驶车辆数共8000辆(含街道公务车辆),其中第一阶段完成2400辆,具体分配任务如下:竹园1000辆,第一阶段300辆;竹林1000辆,第一阶段300辆;香安1000辆,第一阶段300辆;香岭1000辆,第一阶段300辆;香梅1000辆,第一阶段300辆;香蜜1000辆,第一阶段300辆;农园1000辆,第一阶段300辆;竹园1000辆,第一阶段300辆;机关按规定完成公务车的申报。各社区组织工作人员与车主现场填报申报表,每天下班前将收集的填报表(纸质或电子版)交予办公室(联系人:叶润康,联系电话:134****5171),以便数据集中录入。
4、发放车贴
(1)对已申报的机动车车主,发放“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停用少用参与车贴。
(2)对停用时间达到30天及以上的,按照停驶天数发放1至3星荣誉车贴。车主凭借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领取。
(五)监督方式
我街道办公室将定期统计数据,并报街道督察室,由督查室定期公布各社区工作站完成任务进度。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工作站年度实绩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工作站、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根据此方案确定职责分工,分解任务,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沟通、及时统计
及时做好信息反馈,每天下班前将申报数据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