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证体制改革——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座谈会在珠海召开
8月21日,省公证体制改革——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座谈会在珠海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厅公管处、省公协秘书处领导及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等9地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公律科科长、公证处主任共40余人参加座谈。
会议传达了司法部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梁震副厅长对司法部公证体制改革和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鼓励各地市积极申请公证机构试点,加紧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主动作为,抢抓机遇,为群众提供更便民惠民的公证服务。各地市就公证体制改革交流了设想和建议。
对全省下一步的公证工作,梁震副厅长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要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公证机构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引领作用;扩大公证队伍,提升公证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争取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更多作为。
二要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明确公证行业与行政管理的边界,做好各自职责,不可跨界;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公证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不断规范和完善公证体系内部的规则制度。
三要提高公证服务质量。继续加强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依法办证、依法审查;严格落实执业管理各项标准要求,完善纠错处罚机制。
四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牢牢把握“业务即是根本”这一原则,横向性、多面性开拓公证业务;营造良好执业环境,提高公证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
五要推动公证体制改革。首先是机构要“去行政化”,必须将改革任务稳健地落实到底,其次要勇于“砸烂”公证行业的“铁饭碗”,建立激励机制,实现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六要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证文件电子化、数据化;逐步落实公证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促进效率、质量双提高;配合“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开展,争取早日实现“不用跑就拿证”,让公证流程、公证服务更便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