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凤新路市政工程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示
凤新路市政工程用地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下述简称“土总规”)有条件建设区。为落实上述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了并审议通过了该项目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凤新路市政工程位于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连接丰成路与长凤路,用地面积2512平方米,涉及土总规有条件建设区257平方米。本方案主要是对257平方米的有条件建设区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入地块
方案涉及调入地块1个,总面积257平方米。土总规规划为农用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涉及占用规划期末耕地和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实地为空地。
(二)调出地块
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位于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公常路与罗仔路交汇处北侧,总面积257平方米。土总规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法定规划为农林和其他用地;实地为农林用地。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调出地块面积相等,在光明片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不影响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的实现(示意图见***)。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新湖街道办事处、凤凰街道办事处
4.新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凤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23466724、88219876(传真)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调入调出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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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调出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