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副区长佩群同志主持召开督导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城中村综合治理等民生实事落地见效,确保如期完成2018年城中村综合治理考核验收工作,3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45,副区长佩群同志在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督导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佩群副区长针对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一是各部门不能只停留在表态阶段,要以是否熟悉情况、摸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作为重视工作的标准;二是加大力度推进重点工作,确保水、电、气、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倒排工期表如期完工;三是城管要统筹协调做好总牵头,各牵头部门、各街道要做好业务统筹,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模式开展工作;四是做好表率带头作用,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身先士卒,做表率、做典范。
二、限时办结。城中村综合整治是惠民的好事实事,各单位要有危机意识,严格按照城中村考核验收时间节点,扎实推进12项工作,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加强督办。一是区绩效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及时在区领导应急指挥群通报各单位落实情况;二是对各牵头部门、各街道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三是各牵头部门、各街道要对影响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的施工单位严管重罚,顶格处罚,倒逼各施工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