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2009年全省统一开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香办〔2009〕18号
关于抓好2009年全省统一开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站、辖区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迎接省、市、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开展,根据区《关于抓好2009年全省统一开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福计生组办[2009]3号)文件要求,决定从5月上旬至6月中旬,在街道辖区开展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将专项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曾湘建(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何 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唐小平(街道计生科负责人)
廖亚平(街道租赁所所长)
陈建明(香蜜湖派出所教导员)
钟少平(香蜜湖工商所所长)
王巧霞(香岭社区工作站站长)
廖伟红(竹林社区工作站站长)
罗明春(香安社区工作站站长)
邓秀兰(竹园社区工作站站长)
杨志梅(农园社区工作站站长)
黄恩殿(东海社区工作站站长)
詹旭红(香梅社区工作站站长)
易洪刚(香蜜社区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督促专项活动的落实,办公室设在街道计生科,由唐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项活动各阶段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
1、街道制定专项活动方案,认真部署该项工作。
2、街道、社区召开专项活动动员会议。
第二阶段:清理清查和服务管理活动阶段(5月11日至6月上旬)
(一)各社区工作站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商铺、工地、住宅小区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登记、掌握最新的流动人口已婚育妇的信息。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级动态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专项活动开展必须有组织、有部署和工作计划,对基层有督促、检查和整改,人、财、物要投入到位。
3、建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做到有制度、有协议、有信息交互、有联合开展打击“两非”、落实补救措施、查违法生育、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案件。
4、加强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三栏建设、宣传品入户、青春健康教育和基层例会制度。
5、加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化建设和计划生育证明查验工作,流动人口已婚育妇信息建档率要达到90%以上。
6、加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季度查环查孕工作,杜绝虚报查环查孕行为。
7、要把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应落实上环、结扎措施的要尽力落实措施,并将有关信息通报户籍地,对主动落实措施的对象,按区规定兑现有关的补助奖励政策。
8、对政策外怀孕的对象,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依法行政,坚决阻止政策外出生。
9、严格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出生,对漏报、虚报或错报当年度流动人口出生的除按例扣分,还将个案作为考评“两无”活动的依据。
各社区工作站在6月1日前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计生科。在6月1日,各社区工作站要将这次专项活动的总结、报表(表一、表二)数据报计生科。
(二)辖区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配合此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专项活动。
1、街道房屋租赁所、各社区工作站要加强出租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使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和准确率达到要求,并将有关计生信息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同时要严格检查出租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和承租人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不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租赁手续。
2、街道综合执法队要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活动,对涉及有关执法内容的要严格执法,切实实行依法行政。
3、辖区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市“1+5”文件要求,对没有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4、派出所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时,对18-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核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居住证》与《临时居住证》的转换工作。
5、工商所在配合这次专项活动中,在办理审验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营业执照时,要严格审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对流动人口中不履行避孕节育和孕情检查义务的夫妻,要配合计生科滞留营业执照,限期整改。
(三)街道机关人员要深入基层加强检查、指导社区工作站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专项工作。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6月中旬)
街道计生科、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准备好相关材料、数据及统计报表,充分做好各种切实有效的应检措施,高标准、高质量迎接省、市、区各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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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一)
2009年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二)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 计划生育 专项活动 通知
抄送:区计生局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2009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