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322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7〕38号
各区住建局(城建局)、各新区城建局,前海管理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3月22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教育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要求。一是各在建项目在3月21日前,结合实际将本项目“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报各相应监督机构备查;二是3月22日当天,全市建筑工地应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设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教育日”的通知》(深建质安〔2016〕***号)要求,利用一天或者半天的时间,组织开展“安全体验馆”、“安全大讲堂”、“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全技术交底”、“建筑工地夜校”等多类型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二、重点对象督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深入各工地,重点督查企业开展相关活动,重点针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近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通报》(深建质安〔2017〕37号)通报工程,督查项目活动方案落实情况。
三、宣传报道。各区、前海管理局要结合实际,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全市建筑企业中营造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信息报送。请各区、前海管理局,市质监站、市政站3月23日上午10:00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附表),联系邮箱:chenzb@szjs.gov.cn 。
特此通知。
***:3.22安全教育日市、区活动开展情况报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