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倾力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市财政倾力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去年,市财政紧紧抓住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共下达各级财政资金32380.24万元,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积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5553.94万元,针对我市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市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促进了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
加大对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市财政下达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平定县和盂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中求进;下达753万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补助。通过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下达市中心血站318万元,用于血站核酸检测检验;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需模拟教学和医疗教学设备。
扎实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财政全年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841.4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资金563.89万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277.51万元。通过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让广大群众用上了安全、放心、价廉的药品,减轻了群众用药就医的负担,维护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此外,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市财政安排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130万元,在我市32个乡镇卫生院,906个村卫生室和29个政府、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积极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针对威胁我市妇女、儿童、老年人等脆弱人群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市财政共下达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222.98万元,有效推动了我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建设,加强了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防治措施,加快了妇幼健康行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项目建设。
推动医疗卫生人员及培训建设。对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财政下达资金31.09万元,并及时直接计入参保村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符合退养的235名乡村医生每月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全年共下达资金22.17万元;为促进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向深入农村的大学生村医下达补助资金148.8万元,向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优秀医师下达补助资金28.08万元;为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下达资金10万元用于平定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人才提升工程;为稳定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下达资金300.24万元专项用于工资补助;为了推动我市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工作,下达市第一人民医院443万元,用于师资培训、日常考核管理和学员招录支出。
足额落实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去年,各级财政积极落实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21477.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217.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4632.00万元,市县级财政各补助2316万元。(宋剑 卢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