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撤销深国房闲通(直)20091107号文的决定
深圳市科健通信创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取得位于南山区高新区北区东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深地合字(2002)0025号、宗地号为T404-0020、土地面积为24938.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高新技术园区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核查,T404-0020宗地原用地单位为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4月,该宗地经市政府批准处置方式为“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2009年5月18日,原国房直属分局核发了该宗地闲置用地认定和处置的《通知》(深国房闲通[直]2009-1107号)。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53号令)第二条、《深圳市贯彻执行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2697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