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县际包车运力补充投放工作的通告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市包车客运市场供求情况,为科学调控运力增长,促进我市道路旅客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13年度县际包车运力补充投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址
(一)受理时间。
自2013年8月20日开始至8月21日止。
(二)受理地址。
1.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金湾交管总站服务窗口。
3.斗门区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
二、提交资料和程序
(一)提交资料。
申请人按珠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办事指南及此次县际包车运力补充投放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许可程序。
1.受理与材料审查;
2.现场审查;
3.许可决定。
三、有关事项
(一)拟投入的客车如属现有的,必须是一年以内(指其行驶证初次登记日期至申办道路运输证的时间)的车辆。
(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上述交通运输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受理;评审期间不得更换申请材料。
(三)对于2013年上半年已获得新增县际包车指标许可,但至发文之日尚未投放运力的企业,此次不予接受其新增包车运力申请。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