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珠海市园林绿化管养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珠城综〔2020〕22号)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珠海城建集团:
现将《2020年珠海市园林绿化管养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珠海市园林绿化管养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我市园林绿化管养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对广东***和***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园林绿化管养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职责。建立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推动园林绿化管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安全生产新秩序。督促各园林绿化管养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在物资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各方面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加强一线技术工人岗位安全培训和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强化责任书的导向和促进作用,组织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健全事故调查处理规章制度,加强事故***督办,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评估事故单位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事故通报和事故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狠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一)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自查自改的隐患治理机制,落实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组及判定标准,增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治理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加强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的治理攻坚工作。加大力度,全面开展风险评估,深入分析各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查找当前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关键环节和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逐个逐项突破,逐步化解重点关键问题。
(三)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分析事故特点、总结事故规律、提出防控措施,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及时发出事故防范和预警。
(四)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在园林绿化管理系统开展安全专项执法,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化公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落实公园安全管理技术规范。一是控制好游客量。根据公园设计时的游人容量接待游人,当市政公园室内人员达到每平方米1人、室外人员达到每0.75平方米1人时或森林(郊野)公园人流量过大时,必须做好控制入园人流及游园分流等安全措施。二是做好危险区域安全防护。园内危险地带、水域处均须设置警示标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易滑区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警示标志。三是管好园内交通。园内的道路要符合通行标准,并按有关规范设置交通标志,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机动车辆未经公园同意不得进入公园。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应按限定的速度在指定的路线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四是人工水体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7米或园桥、汀步附近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5米,均须采取设置防护栏、绿化防护带或降低水位等安全措施。
(二)强化园庭设施设备管理。园内桌椅、健身设施须无破损、无残缺、无松动,能安全使用;污、雨水井(沟)等排水设施畅通,无堵塞无积水现象,水篦子、井盖完好无破损;配电箱应加锁,并设在非游览地段,园灯接线盒外罩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无破损,无锐角、利刺等形状。
(三)强化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开展日检、周检、月检、年检等安全检查,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开展培训考核,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档案等管理工作。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定期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运行;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已到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必须停止运行。
(四)严格用电安全管理。一是电气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电源线路使用不燃或阻燃套管保护。二是安装、移动电气设备,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私拉乱接。三是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四是电气设备、开关、插座等周边不堆放可燃物资。
(五)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一是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二是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要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记录存档。三是开展消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六)严格建筑物的防火管理。一是建筑物周边不搭违章建筑,无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二是建筑室内装修平面布局不影响消防设施(含自然排烟设施)正常使用,不影响安全疏散。三是内部装饰分隔不使用可燃材料。四是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消防水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建筑物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五是各类设施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
(七)强化公园森林防火管理。一是落实公园森林防火责任制。按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建立护林员巡山护林责任制。二是落实公园森林护林巡查制度。加强日常护林巡查检查,实行以片分段、以段定点、以点定人的护林巡查方式,做到巡查不留死角。三是抓好公园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多形式开展公园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主要登山路口、公共场所、主要登山道旁制作森林防火警示牌、标识牌,提高入山人员的防火意识。四是抓好野外火源日常管理。重要登山路口应设置醒目的火种寄存处,加强园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的安全预防,防范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督促园区施工作业单位严格做好用火用电防火安全措施。在森林特别防火期内,严格实行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五是抓好防火队伍和防火装备建设。组建防火专业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经常组织防火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水上安全防护管理。一是按规范配备水上安全救护设施。二是严禁超载、非法载客,禁止无证上岗,水上救生员必须要有上岗证。
(九)加强园内各类活动的管理。在公园内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的,需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四、强化道路和绿地绿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强化道路和绿地绿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道路和绿地绿化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掌握安全风险状况,抓住道路和绿地绿化安全风险,全面加强道路和绿地绿化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道路和绿地绿化安全监管和监控,落实道路和绿地绿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发生。
(二)加强道路和绿地绿化的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加强道路和绿地作业的检查。检查道路养护作业是否按照规范化进行,车辆安全运行及相关措施是否落实,桥梁挂花及养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影响行车行人安全。二是按规范加强道路和绿地植物的检查和修剪。对养护绿地、道路行道树(特别是大型乔木)要定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枯枝、病虫枝、断枝及影响行车行人安全的要及时修剪;对影响电线(杆)、管线以及建筑物的树木,在保证树木整体景观效果下,要进行必要的抽枝疏剪,以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
五、加强灾害性天气安全监管
(一)加强灾害性天气公园及施工工地安全监管。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公园及施工工地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对强风、暴雨、雷电、高温、冰雹等灾害天气的防范能力,督促公园管养部门和施工单位把防范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损失,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防范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排查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防风、防雷、防高温安全措施,坚决排查治理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险情,督促公园管养部门和施工单位遇台风、雷电、暴雨、高温等突发天气,必要时按程序采取应急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灾害天气安全生产预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的精细度和精准度,强化强风、暴雨、雷电、高温、冰雹等灾害天气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和事故的风险评估、预报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四)强灾害天气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组织队伍、物资和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一旦有险情或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安全生产宣传主阵地;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园林绿化管养单位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为事故救援处置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救援现场保障,实施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增强救援工作实效。
(三)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园林绿化管养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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