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4年度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一项促进新产品开发,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引导性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04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止,我局受理2004年度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表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系统V4.0版(http://www.chinanp.gov.cn/doc/cd.zip),解压缩后安装系统并填写相关内容。
2. 必备附加材料及辅助附加材料
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为必备附加材料,其它必备附加材料及辅助附加材料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http://www.chinanp.gov.cn/doc/znzw2004.doc)。
(二)申报方式
1. 电子数据申报
进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报,填写完毕后打印申报表并导出(*.DBF)数据,同时把相关数据在系统内转化为WORD(*.DOC)文档。
2. 书面材料申报
书面申报表用A4纸打印,内容必须与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全套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办文窗口处。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具体条件参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于12月10日前将打印盖章的申报表和附加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及软盘报送市科技局办文窗口。
为了减少企业填报的次数,申请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三级重点新产品计划今年仍采取一次受理、逐级评审的方法,即对符合条件所报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报国家、省或确定为市级重点新产品。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窗口办文窗口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一楼南厅(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联 系 人: 黄迅、邓庸
联系电话:83671377、83699***2
传 真:8367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