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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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1月4日,记者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该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近日,该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第一主任由该区党委书记兼任;主任由该区党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兼任。
据了解,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推进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
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高栏港分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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