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举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深卫人中医〔2013〕60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培训指导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2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开展,经研究,我委决定举办12期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儿保医师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各1名;
(二)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儿保医师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各1名;
(三)各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试点单位名单见***4)。
二、培训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有关政策解读;65岁以上老年人体质辨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技术规范(具体课程另行下发)。
三、培训时间、地点(具体班次详见***1)
时间: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深圳市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
四、培训费用
免费。
五、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方法,培训时间1天,培训学时6学时。培训师资由市卫生计生委选派,培训资料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派发。通过培训的学员将授予II类医学继续教育学分1分。
六、培训实施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所在区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完成培训任务,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选派人员报名参加培训。由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具体实施培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教学场地、教务管理、教学器材及学员登记、考勤、学分发放等工作。请各培训基地于12月9日前将培训班负责人回执(***2)报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邮箱:zhongyichu308@163.com.
七、培训报名
根据《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培训班安排表》(***1),由各有关单位选择所在区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名。报名时间从2013年12月9日至13日。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于12月17日前将培训报名表(***3)汇总后通知培训基地同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联系人:范小洪,联系电话:25535993)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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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培训班安排表.doc
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培训班联系人员回执.doc
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培训班报名表.doc
深圳市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