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片区2渠综合治理工程(妈湾二路铲湾渠水廊道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片区2#渠综合治理工程(妈湾二路~铲湾渠水廊道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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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片区2#渠综合治理工程(妈湾二路~铲湾渠水廊道段)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十九单元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十九单元,工程起点接妈湾二路箱涵,沿怡海大道南侧向东接入规划铲湾渠水廊道,河道长约0.715km,用地红线宽度40m,主槽宽度12m。2#渠河口设钢坝闸 1 座,宽20m,维持渠内景观常水位;通过右岸新建2.0m旁通管接入深隧枢纽泵站出水系统;沿线一并打造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1.77h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防洪、市政设施、景观、管线迁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需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备用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并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生态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南山污水处理厂;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或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清淤淤泥不进行临时堆放,全部由密闭的运输车即时运往指定地点处理。 2、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绿化覆盖,选用合适的植物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3、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