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兜底线补短板建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力均等化全面奔小康
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同群体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自2015年5月省政府明确珠海市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后,珠海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格外注重“共享式”发展,注重均衡、公平与普惠,推动“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多项突破性进展,东西部差距也越来越小,在这一进程中,珠海市财政“兜底线、补短板、建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多渠道筹措资金,将有限财力重点倾向民生领域,促进珠海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强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些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
在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中,珠海市排名逐年提升,从2011年的第8名提升至2013年的第5名。自2015年5月省政府明确珠海市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后,珠海市迅速行动,全市上下联动,掀起改革的高潮,制定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及2016年、2017年年度工作计划,循序渐进推进这项改革。
近几年,珠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强。数据显示,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从2011年的63.6亿元提高至2016年的134.95亿元,年均增长16.24%,2016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2.27%,超出省下达的目标值(28.15%)4.12个百分点,较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2017年1-8月份,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42.7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2%,超出时间进度8.5个百分点。
医疗保障均等化不断提升
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珠海市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一定的改善,市民多项保障水平全省领先。2016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45元上调至50元,高出全国(全省)标准5元;率先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将财政补贴标准从400元提高到480元,位居全省前列,高出全国(全省)标准60元。
首先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自2017年7月起,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再次增加财政补贴标准,平均每人增加30元/年,达到每人510元/年,为此财政补贴每年将增加1620万元;为不过多增加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的缴费负担,个人缴费标准只提高10元/年,调整后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70元/年,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年。
其次,为进一步提高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保待遇水平,切实降低参保人医疗负担,在2016年实现全民医保“城乡一体、待遇均等”的基础上,珠海市在2017年6月出台了《关于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17年7月1日起将连续参保缴费1年以上的参保人住院费用每社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2万元提高至72万元。
东西部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东西部、城乡发展不平衡一直是珠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短板。没有西部、农村的发展,全市的协调发展、共享发展也无从谈起,全面小康也难以实现。近年来,珠海市不断优化资源布局,持续增加西部公共资源投入,不断推进东西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7年9月,新建成的斗门区实验二小正式招生开学,白藤湖初级中学扩建项目也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近几年,作为农业大区的斗门,加大投入不断补齐学校基础设施短板,5年规划要扩建新建36所学校,新增3万多个中小学学位。为提升西部(海岛)教育发展水平,珠海市3年拨出3亿元教育均等化资金,促进教育均等化。
珠海市还出台《珠海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逐步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进一步缩小西部及海岛地区与市区的医疗卫生“距离差”。2016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提升西部及海岛公共卫生水平专项资金,在提高人员待遇、加强培训、挂职帮扶、信息化建设、基础建设、设备配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帮扶。
珠海市还将进一步加快东西部交通通道建设,完善与港珠澳大桥配套的高快速路网,力争尽快打通珠海市东西部交通瓶颈。(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