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向社会公开招募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
3日,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消委会向社会公开招募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热心支持消费维权公益事业的消费者可于2009年2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深圳市消委会。深圳市消委会将对其进行资质审核,并择优聘用。
据悉,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一届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于2006年11月成立,共有义务监督员32名。目前,第一届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工作已圆满结束。深圳市消委会即将进行第二届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换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招募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
义务监督员在消费者委员会的领导和特别授权下,职责包括协助消费者委员会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协助消费者委员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收集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并及时报告消费者委员会等。义务监督员的行为不得有损于消费维权事业,不得以义务监督员的名义牟取私利。
据悉,申请者应将《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于2009年2月15日前送至深圳市消委会(直接送达或邮寄)。有关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招募详情,市民可登陆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网站(www.sz315.org)查询和。(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