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7年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2010年第39号令)及《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要求,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运作机制,大力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拟招募专业评估机构承接我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事项。
一、评估对象和范围
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分为三类别:1.行业协会商会;2.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社会团体。
二、评估方式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要求,经公开招募、遴选,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评审,龙岗区民政局设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复核监督委员会。社会组织评估不向参评组织收取评估费用,由区民政局统一支付。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对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管、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财务管理、信息公开五个模块评分定级。评估均设5个分项指标,每个分项指标设若干指标,每个分项指标的总分为100分,在5个模块中占一定的权重,合计得出每类社会组织的评估标准分100分。
四、征集对象
1、经广东省民政厅、深圳市民政局及深圳市各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且近两年年检合格或按要求履行提交年度报告义务,未载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2、业务范围、宗旨与招募事项相符,并且熟悉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内部治理和具体运作;
3、被民政部门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
4、具有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验或评估等级为4A以上的优先;
5、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受到过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所需专业领域
社会组织研究、项目咨询和评估、社会调查等。
六、参与程序
(一)提交申请
1.申请书(见***1);
2.拟实施的社会组织评估方案;
3.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二)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资料按照以下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mzjsgb@longgang.gov.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机构全称+评估申请+评估类别”,评估类别可多选。
(三)申请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七、信息公开
我局收到申请书后,将回复确认函到各机构的发件邮箱。我局将根据各机构的资质、服务、经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碧锋、郑俊华,电话:28934395。
传真:89569201,邮箱:mzjsgb@longgang.gov.cn。
***1: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估评估机构申请书
2: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7年9月20日
***1 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估评估机构申请书.
***2 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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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估评估机构申请书.
***2 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