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民工工资打水漂法院调解获支付
近日,区法院成功调解了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家住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乡镇的农民工扈金元、扈大成、黄秀英、杨翠华、冯永珍、周朝平、张九太、何克让,先后于2013年4月到巴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辖的丽景天成B区、龙凤苑小区从事保安、清洁工作。今年2月,物业公司中止了两个小区的物管业务,期间以未收齐物业费等理由拖欠8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9991.56元。后经小区业委会、佛阳社区居委会调解并申请巴州区劳动人事仲裁委仲裁,均无果。8名农民工眼见血汗钱将要“打水漂”,个个心急如焚,无奈之下于今年8月26日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巴州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农民工工资专项审判程序,承办法官数次深入小区、居委会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多次与被告座谈,宣传引导他们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关爱农民工;先后3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换位思考、求同存异,双方最终达成了由被告单位按期给付8名原告劳动工资19991.56元的调解协议。